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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著名“高考“舞弊案,“南北榜案”重考后竟全是北方人上榜

作者:时间轴2020-07-08      来源:爱上历史

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科举场上发生一起舞弊大案,史称“南北榜案”,即著名的刘三吾科举案,又称 “春夏榜案”。

《明史》载,刘三吾,茶陵(今湖南省茶陵县)人。他曾在广西躲避战乱,明朝军队攻下广西,才返归茶陵。洪武十八年,刘三吾被召到京城。此时,他已73岁。当时天下刚定,典章制度缺少,皇帝迫切希望制定礼乐制度,德高望重的老儒生纷纷去世,全部礼仪制度及三场考试选取士人的方法多由刘三吾修改审定。

洪武三十年 (1397年)春天,礼部会试,朱元璋任命德高望重的翰林学士刘三吾为主考官。担此大任,刘三吾既心怀感激,又如履薄冰,不敢有丝毫懈怠。他召集纪善、白信蹈等考官开会,研究制定考试程序,约法三章。在考试期间,刘三吾不顾年迈体衰,亲自去考场监考。会试前后,很多亲戚朋友、同窗故旧,甚至朝中大员、皇亲国戚,打招呼、递条子、请客送礼,想让刘主考网开一面,多加关照,都被刘三吾拒之门外。

会试结束,刘三吾亲自主持阅卷,一字一句斟酌推敲,生怕出差错。凡是被录取的卷子,都要再阅一遍,核实无误之后,方才张榜公布。

发榜那天,在着急等待中的举子们纷纷前来观榜。细心的举子发现,榜上的51人全都是南方考生,北方举子全部名落孙山。这时突然有人说:“这次主考官是湖南人,其他考官大多也是南方人,这里肯定有幕后交易。”北方举子们群情激愤,成群结队来到礼部请愿上访,要求主考官作出解释。同时,他们联名写御状,向朱元璋告发主考官刘三吾徇私舞弊,有意拔擢其乡人。

朱元璋大为震怒。他亲自召见刘三吾,询问情况。刘三吾一五一十,将这次科举考试的筹备、建立的规章制度、考试监考和阅卷评卷过程详细地向朱元璋作了汇报。朱元璋问:“榜上的51人全部是南方人,你不觉得蹊跷和可疑吗?”刘三吾答:“皇上,试卷都是密封的,看不到考生的名字和地址,确实是按照文章的好坏而定的。”“那北方人为什么一个都没被录取呢?难道他们全都是笨蛋?”朱元璋又问。“皇上,这事也不难理解。元朝鞑子一直统治着北方,实行高压政策,文人士子们更是苦不堪言,受尽了鞑子们的摧残,哪里还有读书的时间和环境,这可能就是北方举子没有上榜的原因。”刘三吾恭恭敬敬地奏答。朱元璋听了,不禁长叹:“这对北方人太不公平了,我一定给北方举子们还一个公道。”

刘三吾的解释,并没有打消朱元璋的疑虑,他决定另起炉灶,重新复核。于是,朱元璋传下圣旨,急召翰林院侍讲张信进宫,命他带领侍讲戴彝、右赞善王俊华、司直郎张谦等人,在落第试卷中每人再各阅十卷,增录北方上榜。

张信,浙江定海人,自幼聪慧,博览群书,明太祖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甲戌科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官至侍读学士,经常直谏朝政得失。这次和张信一起复阅试卷的有六七位翰林、侍讲,他们制定了三条规定:凡参加复核的考官阅卷期间一律不准回家;不许跟任何人接触来往;不准把阅卷的消息泄露出去。如有违犯,将严加惩办。

复卷过程中,有的同僚给张信建议:皇帝这次生气,主要是因为没有北方考生上榜,不如更换几名考生,选择成绩较好的北方举子上榜,以迎合皇上旨意。张信不同意,坚持以实际成绩定名次,不受任何人的干扰。

张信等人阅卷后认为刘三吾没有徇私舞弊。他向朱元璋汇报:“臣认真复阅了所有试卷,北方考生的文章确实不如南方考生写得好,不仅如此,有的考生在用词上还犯了禁忌。看来刘大人是公正的,没有营私舞弊。”并说:“科举考试应该以文章定优劣,以成绩排名次,这是历朝历代科考的惯例,不应有地域倾向。”朱元璋听了很不高兴,认为张信没有领会自己的指示和意图。

就在此时,朱元璋又接到举报,告发张信等人受了刘三吾等人的嘱托,暗中互相勾结,在复阅试卷中做了手脚。朱元璋更加震惊,决定亲自处理这起大案。当时,北方长期处在蒙古人的统治之下,人心涣散,一直观望徘徊,用科举的手段收服北方士子之心乃是当务之急,而刘三吾、张信之流不能真正理解皇帝的良苦用心。

朱元璋下令刑部立即把张信、刘三吾以及所有考官逮捕入狱,严加追问,并下旨礼部,将这次考试的试卷全部呈报上来,由皇帝亲自审阅,定下金榜名次。

刑部在严刑逼供下终于搞出了一个600多人徇私舞弊、行贿受贿的名单及证词。朱元璋于是称考官及先前负责调查之人与十几年前的胡惟庸案、蓝玉案有牵连,于是断然判决:白信蹈、张信以及同科试官二十多人,全部凌迟处死;刘三吾因年事过高,发配充军,以老戍边;所选51名南方贡士全部罢黜,受牵连者不下千人。

之后,朱元璋命翰林儒臣在落第的试卷中选择文章优秀者61人,重新廷试。这61人全为北方举子,竟无南方一人,所以又称“北榜”,也称“夏榜”。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明朝政府于洪熙元年(1425年)设立南北卷制,南卷取士60%,北卷取士40%。至此,科场史上的第一舞弊案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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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它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六个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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