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841年,一场席卷镐京的“国人暴动”将周厉王逐出王宫,中国历史由此开启了一个特殊篇章——共和行政。这一持续十四年的过渡性政权,不仅填补了周王室权力真空,更以“中国历史有确切纪年之始”的独特地位,成为研究早期国家治理的关键样本。其背后交织的权力博弈、制度创新与思想碰撞,至今仍折射出超越时代的政治智慧。
一、权力真空下的制度实验:两种共和模式的并存与博弈
共和行政的核心矛盾,在于如何填补周王出奔后的权力真空。根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记载,周厉王被逐后,朝政由“周定公与召穆公共同执掌”,史称“周召共和”。这两位执政大臣分别来自周公、召公两大世袭贵族家族,其先祖周公旦与召公奭曾辅佐武王伐纣,家族势力根深蒂固。在宗周无主的情况下,他们通过“二相共和”模式维持了政权运转,这种贵族集体执政的方式,既延续了西周初年的分权传统,又避免了单一权臣篡位的危险。
然而,另一种观点在《竹书纪年》等文献中留下痕迹:共伯和“干王位,摄行天子事”。共伯和是共国(今河南辉县)诸侯,其家族在周王室东迁过程中崛起,可能通过军事支持或政治联姻获得摄政资格。这种“共伯干政”模式,实质是地方诸侯介入中央权力的尝试,与“周召共和”形成鲜明对比。两种说法的并存,反映出共和行政时期权力结构的复杂性——它既是贵族集体决策的产物,也包含着诸侯势力渗透的隐患。
二、制度创新:从“家天下”到“共治”的治理突破
共和行政的真正价值,在于其突破了西周“家天下”的传统框架,开创了多元共治的先河。在周召共和模式下,周定公与召穆公通过分工协作实现权力制衡:周定公主管军事与外交,召穆公负责内政与司法,这种职能划分既延续了西周“世卿世禄”的官僚体系,又通过集体决策避免了个人专断。例如,在处理“国人暴动”后续问题时,召穆公将自家儿子交出顶替太子静(周宣王),以平息民众愤怒,这种牺牲家族利益维护政权稳定的行为,体现了贵族政治的责任感。
同时,共和行政时期还出现了早期“宪法”的萌芽。据《吕氏春秋》记载,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以来归矣”,暗示其通过颁布政令、整顿吏治等方式重建统治秩序。这些政令虽未形成系统法典,但已具备“约法三章”的性质,为后续周宣王“中兴”奠定了制度基础。更关键的是,共和行政确立了“权力来源于共识”的治理逻辑——无论是贵族集体执政还是诸侯摄政,其合法性均依赖于各方势力的妥协与认可,这种逻辑深刻影响了中国后续的政治文化。
三、历史回响:共和行政的遗产与启示
共和行政的影响远超其十四年的存续时间。首先,它创造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确切纪年”的起点。司马迁在《史记》中以共和元年(前841年)为基准,上溯夏商周历史,下连秦汉以降,构建了完整的中国编年史体系。这种历史叙事的连续性,使中华文明成为唯一未曾中断的古文明,而共和行政正是这一传统的开端。
其次,共和行政为后世提供了“共治”的政治范本。东汉“党锢之祸”后,士大夫集团通过“清议”影响朝政;唐朝“牛李党争”期间,宦官势力与文官集团形成制衡;甚至近代袁世凯称帝失败后,北洋军阀内部也出现过类似“共和”的权力分配模式。这些历史现象虽与西周共和行政的具体形式不同,但其核心逻辑——通过多元势力博弈维持政权稳定——一脉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