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高考第一天,子曰师说就来为大家盘点一下各个朝代的“高考”。
在隋朝以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各代不同,但荐举任官制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世家大族把持乡举里选,垄断仕途。品评士人、选拔官吏时,强调士庶之分和门第高低,加之机构重叠,人浮于事,使荐举制积弊暴露无遗。隋朝立国后果断进行改革,废除九品中正制,创建科举考试。
隋朝科举考试属初创阶段,为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相结合。开皇七年(587)定制,每年各州荐举贡士3人入京考试,成绩优异者称秀才。隋炀帝即位后,扩大为包括文才、武艺、品德、治能等方面十科,由文武五品官以上荐举,规定有一艺可取即应采录,且随才升擢。同时设进士科,用诗赋、试策进行考试。这是科举制确立的重要标志。科举制度的产生适应了封建社会政治发展的需要,把选用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朝廷,有利于中央集权制的巩固,被后来历朝所沿用。
唐朝沿承隋制,使科举考试制度化并逐步完善。唐初科举分两种:①常科,岁考一次,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目。其中秀才科为尤异之科,录取者甚少,高宗时即废;明法、明书、明算考选专业人才,“虽常行,但不见贵”,故明经、进士成为常科主要应试科目。②制科,由皇帝主持,按形势需要临时下令举行。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始设武科考试,由兵部主考,课试方法如文职明经、进士考试之制。
宋朝科举沿唐之旧,更为完备。其科目以进士为重,增加殿试,由皇帝亲策。考试内容从神宗起改以经义为主。考试规则在唐“糊名”(密封考卷上姓名)基础上,进一步实行“誊录”,即另派抄书手将试卷用正楷誊录,使考官无法辨认考生笔迹,以保证公正阅卷。考试时“锁院”,严禁出入,以防内外串通舞弊。殿试合格后分三甲发榜:一甲赠进士及第,前三名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赠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登第后即可授官。宋改为三年一考,扩大录取名额,允许礼部试落第举子复试,合格者仍可登第授职。
明代科举仅进士一科。科举命题取自朱熹《四书集注》之法,规定试卷应“代圣人之言”,以程朱理学观点指导作文。同时规定试卷须用八股文体写作,即将全文分为八个部分: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从起股以下,每部分用两股排偶文字,限定字数,故称八股文。考试程序也更繁琐,增加各级预考,同时将学校与科举结合。明代武科举考试承唐宋之制,至明末崇祯四年(1631)始开武科殿试,设武状元。
以经义八股为考试内容的科举制度发展至清朝,弊端已暴露无遗。然而,清统治者为推行文化专制主义,将科举考试作为笼络汉族士大夫的手段和禁锢知识分子思想的工具,除分满人、汉人两榜录取以优待八旗子弟外,余皆承明之旧。清朝亦设武科,考试分内、外场。外场试马步射及弓刀,及格后入内试《武经》。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武科考试正式废止。光绪三十一年(1905),随着近代科学文化的传入和国内民主革命运动的高涨,终于迫使清廷下令“停科举以广学校”,废除了行之千年的科举考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