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年前的今天,晋察冀边区顺利完成民主大选举。那么晋察冀边区是怎样进行民主大选举?晋察冀边区民主大选举是什么样的?下面带着这些问题,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1941年6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施“新民主主义宪政”和在敌后建立“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的指示,晋察冀边区首次在华北敌后开展了民主大 选举运动。
这次选举运动分四个阶段进行:6月15日至7月10日为准备阶段;7月10日至25日完成区代表会和区长民选;7月25日至8月15日完成县议会和县长民选,并同时完成国大代表的选举;8月15日至8月底完成边区参议会、边区行政委员会、各职业团体的国大代表等项选举。
八路军部队参加选举边区参议员大会
在准备阶 段,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先后发布了《各级选举的动员与组织工作》、《各级选举准备会议决定》、《晋察冀边区县、区、村暂行组织条例》、《晋察冀边区参议会暂行条例》、《晋察冀边区暂行选举条例》等指示和法规。
同时发动村剧团、宣传队、歌咏队深入乡村、游击区、接敌区宣传演出,布置各县发行宣传动员选举的小报100余种,10余万份,动员起边区群众的参政热潮。边区各党派、各阶层、各民众团体都积极推举候选人,宣布竟选纲领,参加竞选活动。
在这 次民主大选中,晋察冀边区各地参选民众平均占选民总数的80%以上,中心区则达90%以上,游击区也达70%以上,妇女参选者达83.6%。这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现象。
在历时3个多月的大选中,边区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了区代表会和区长、县议会和县长、边区参议员、行政委员会委员以及出席全国国民大会的代表,初步建立了县、区、村三级抗日统一战线的民意机关和行政机关。
综上所述,晋察冀边区完成民主大选举的意义不仅实现了彻底摧毁了边区范围内的旧政权机构,更实现了边区政权的根本改造和新民主主义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