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十日是因为扬州之战引起的,今天历史资料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扬州十日,又称“扬州屠城”,是指史可法领导扬州人民抗清,阻止清军南侵,清军进入扬州后,对扬州人民的血腥屠杀,因为屠杀了十天,所以被称为“扬州十日”。
清军在扬州,犯下如此滔天罪行,必将被永久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这件事的经过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弘光元年(1645年),清军在多铎的率领下,从亳州、徐州两路进兵,向南推进,一路上势如破竹,直至扬州。史可法退守扬州坚守。
史可法(1601年—1645年),字宪之,号道邻,汉族,明末抗清名将、民族英雄,开封府祥符县人(今开封市双龙巷)。
他的老师是左光斗。清代文学家方苞在散文《左忠毅公逸事》里,写了史可法去狱中看望恩师左光斗的故事。
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十八日,南明降将李成栋,率清军南下包围了扬州城,史可法急令各镇率军前来支援,但都没有人响应。降将李遇春到城下劝降,史可法拒绝,下令放箭射回。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十九日,明将许定国带领多铎大军来到扬州,扬州被清军水陆重重包围。史可法带领扬州军民,坚守孤城,同时,向弘光皇帝求援,但弘光不应,扬州危在旦夕。
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扬州已经是一座孤城,守是守不住的,完全没有任何希望,但史可法明知守不住也要守,决心抗战到底,以死报国,就是不投降。
当时,清军至少有十万人,扬州守兵仅一万多人,双方力量悬殊太大。开战之前,多铎派明降将劝降,后来多尔衮写信诱降,但史可法回信拒绝投降。史可法说:“我身为朝廷首辅,怎么能投降敌人?”
后来多铎亲自出马,连发五封书信,史可法看不都看,下令全部烧了。史可法召集诸将说,我誓与城共存亡,但我不能落入敌人的手里,到最危险的关头,谁能杀了我,成全我的大节?副将史德威慨然任之。史可法高兴地说,我还没有儿子,你就当我的义子吧,我写信给太夫人,让你进家谱中。然后一口气写了五封遗书,除了一封给多铎,其余是给母亲、夫人、叔父、兄弟的。
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二十五日,扬州城因弹尽粮绝,失守了。史可法看城破了,立即拔出佩刀准备自杀,但他的部下夺下他的佩刀,保护着史可法走入小东门,迎面碰到清军,史可法大呼说,我就是史督师!可以带我见你们的兵主。
多铎对史可法以宾礼相待,口称先生,当面劝降,还说要给史可法高官厚禄,但任凭多铎怎么劝降,史可法都斩钉截铁地说,我为朝廷大臣,怎么能偷生怕死?吾头可断,身不可辱,愿速死,从先帝于地下。最终,史可法壮烈就义,终年45岁。
《明史》记载:越二日,大清兵薄城下,砲击城西北隅,城遂破。可法自刎不殊,一参将拥可法出小东门,遂被执。可法大呼曰:“我史督师也。”遂杀之。
清军占领扬州后,开始大肆屠杀。
《扬州城守纪略》记载:初,高杰兵之至扬州也,士民皆迁湖潴以避之;多为贼所害,有举室沦丧者。及北警戒严,郊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辄令开城纳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
《明季南略》记载:廿五日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
屠杀过后的沟池里,只见里面满是尸体,手足相枕,血流入水中,池塘都被尸体填平了。扬州城里到处都是残缺不全的尸体,成为了一个屠场,据说,杀了八十万人。
清军丧尽天良,残忍之手段,令人发指,骇人听闻,此恶行,被永久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史可法壮烈牺牲,英雄气节千古流芳。清代文学家全祖望在散文《梅花岭记》中评价史可法:梅花如雪,芳香不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