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宗教是原始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以反映人和自然矛盾为主要内容的初期状态的宗教。原始宗教在学术界一般被理解为近存原始社会的宗教,其研究即根据对近存原始民族之宗教崇拜的考察分析。
而通过考古发掘所证实的、在成文历史出现之前就已存在的远古原始宗教则被称为史前宗教。但二者实质相同,其基本特点都包括对食物、繁殖、祖先、死亡、自然万物、以及社会群体的神秘观念和祈求敬拜,并由此发展出对超自然体之神灵的信仰及崇拜。
发展阶段
人类原始宗教的发生发展过程及其表现形式在不同地区不同信奉主体之间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差异,这是因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有所不同而产生的必然现象。
然而人类社会的发展就其整体来说也存在着一般的走向和道路,即经历了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这三大历史阶段。三大阶段内各个历史分期的一般社会形态所反映的宗教现象,也有一般的表现形式及其共同的本质和内容。作为科学分析,我们可把人类原始宗教的一般发展过程及其表现形式划分为以下三大阶段:
1、母系氏族公社早、中期阶段的宗教形式(旧石器时代中期至中石器时代,距今约20万年至1万年,为蒙昧时代);
2、母系氏族公社晚期和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的宗教形式(新石器时代早期至晚期前段,距今约1万年至4600年,为野蛮时代,以中国社会史为例);
3、稳固性村社部落联盟时期至今的宗教形式(新石器时代晚期后段〔玉器时代〕至今,距今约4600年至今,向文明社会过渡时期和文明时代,以中国社会史为例)。
表现形式
原始宗教之表现形态多为植物崇拜、动物崇拜、天体崇拜等自然崇拜,以及与原始氏族社会存在结构密切相关的生殖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等。它们的发展一般都经历了参与具体崇拜活动和形成抽象神灵观念的演变过程。
史前宗教的存在通过发掘、研究石器时代以来各种原始文化遗址如原始村落、洞穴岩画、墓葬遗物、祭坛雕像等而依稀可辨,其范围为这些遗址上发现的各种宗教现象,包括中国、印度、阿拉伯、非洲、美洲和大洋洲及南太平洋诸岛屿的史前宗教,以及欧洲的芬兰-乌戈尔人宗教、斯堪的纳维亚宗教、波罗的宗教、斯拉夫宗教、爱琴宗教、伊特鲁里亚宗教、克尔特宗教等。
经过实地考察而得以证实的近存原始宗教则包括非洲、亚洲等地土著部族的宗教、美洲爱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的土著宗教、澳大利亚及太平洋地区土著居民的原有宗教等。
对其原始社会之宗教状况的考察始于近代西方各国掀起的海外殖民扩张运动,但在其殖民过程中许多近存原始民族亦被全部或大部消灭,今仅有少量土著部族得以残存。尚存的这些原始宗教群体及其崇拜活动已经成为人们实际考察原始宗教的唯一对象,以及确证原始宗教真实形态的重要依据。
自然崇拜
对大自然的崇拜,被认为是原始宗教最早的一种崇拜形式,持续的时间最久,直到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盛行不衰。自然崇拜所反映的是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矛盾。人们崇拜那些神灵,不但由他们生活着的自然环境所决定,而且由他们生产、生活的需要来决定。
自然崇拜的神灵大抵有喜和怒两种性格,这实际上是按照人们自我意识仿造的。自然崇拜的神灵地位完全平等,这反映出人们当时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平等关系。自然崇拜的这些特点,在以后的原始宗教的发展中,仍然一脉相承。
图腾崇拜
图腾崇拜和自然崇拜有一定的联系。它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人们认为自己氏族的祖先是由某一种特定的动物、植物或其他无生物转化而来的,同该物之间有一种血缘亲属关系,它对本氏族有保护作用。于是便将该物作为自己氏族的族徽──图腾,有目的地加以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