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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鼓吹立宪

作者:Marshall2022-06-29      来源:爱上历史

梁启超,字卓如,一字任甫,号任公,又号饮冰室主人、饮冰子、哀时客、中国之新民、自由斋主人。清朝光绪年间举人,中国近代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史学家、文学家,戊戌变法领袖之一、中国近代维新派、新法家代表人物。

幼年时从师学习,八岁学为文,九岁能缀千言,17岁中举。后从师于康有为,成为资产阶级改良派的宣传家。维新变法前,与康有为一起联合各省举人发动“公车上书”运动,此后先后领导北京和上海的强学会,又与黄遵宪一起办《时务报》,任长沙时务学堂的主讲,并著《变法通议》为变法做宣传。

光绪二十八年一月,梁启超又在横滨创办《新民丛报》,继续宣传改良主张。与以前不同的是,梁启超迫于形势,已不得不放弃“保皇”口号,而代之以“新民”之说。他指出:“中国所以不振,由于国民公德缺乏,智慧不开”。

因此,“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由于康、梁等人顽固坚持改良立场,仇视和抵制民主革命,并且通过自己所控制的舆论工具,攻击革命。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对改良派作了坚决的斗争。自光绪三十一年同盟会成立以后,双方的论战达到了高潮。

在这场激烈的论战中,梁启超在《新民丛报》上连续发表文章,鼓吹“开明专制”论。仍然强调中国国民程度太低,“未有共和国民之资格”,因此,“与其共和,不如君主立宪;与其君主立宪,又不如开明专制”。他攻击革命派要求推翻清朝统治是一种“复仇主义”,污蔑同盟会提出的“平均地权”是为了“博一般下等社会之同情,冀赌徒、光棍、大盗、小偷、乞丐、流氓、狱囚之类悉为我用”。

《辛丑条约》签订后,中国社会面临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愈趋尖锐。清朝统治阶级为了平息不断高涨的反清浪潮,调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和博得帝国主义欢心,以达到维持统治的目的,从光绪二十七年开始推行清末新政;光绪三十一年,又表示要仿行宪政,并派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

五大臣回国后,密奏实行立宪有“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三大好处,主张先宣布立宪,“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光绪三十二年七月,清廷正式宣布“预备仿行宪政”,同时又强调,由于“规制未备,民智未开”,所以不能“操切从事”,而要“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实际上清廷根本没有打算实行立宪,只不过是妄图用“立宪”的招牌继续维持封建专制统治。

光绪三十三年,康有为宣布将保皇会改组为中华帝国宪政会。九月,梁启超也与蒋智由等人在日本东京成立政闻社。

他在《政闻社宣言书》中写道:“所谓改造政府,所谓反对专制,申言之,则不外求立宪政治之成立而已”,表示了拥护清廷“仿行宪政”的立场。梁启超甚至还明确宣称:“政闻社所执之方法,常以秩序的行动,为正当之要求。其对于皇室,绝无干犯尊严之心;其对于国家,绝无扰紊治安之举”。

光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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