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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史是什么官?哪个朝代初设典史的?相当于现在什么职位?

作者:时间轴2021-10-19      来源:爱上历史

古代官职多样,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有的根据名字可以猜出一二,大概知道这是一个什么官,确也不知道是多少级,清朝把官员分为九品十八级,每品又有正从之分。今天我们来看下这个“典史”是个什么官?最开始是从哪个朝代设立的,这个职位的职责是什么呢?如果典史穿越到现代,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呢?

典史是什么官 相当于现在什么职位

典史相当于现在县级公安局长。典史是中国古代官名,元始置,明清沿置。设于州县,不入品阶,即“未入流”,但由吏部铨选、皇帝任命,属于“朝廷命官”。原本职责是“典文仪出纳”,在没有县丞、主簿时,兼领县丞或主簿之职,兼管钱粮、户籍、治安之务。典史一职始于元代,该职又称为县尉,与县丞、主簿同为知县的下属官员,其职能类似于今天的县级公安局长。因为排位在第四,因此被民间称为“四爷”,又因为办公场所在知县衙门的西侧,有时候又被称为“西衙”。

哪个朝代初设典史的

典史是中国古代官名,元始置,明清沿置。设于州县,为县令的佐杂官,不入品阶,即“未入流”。原本职责是“典文仪出纳”。明清两代均有设置典史,是知县下面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

典史属于未入流(九品之下)的文职外官,但在县里的县丞、主薄等职位裁并时,其职责由典史兼任。因此典史职务均由吏部铨选、皇帝签批任命,属于“朝廷命官”。

典史一职始于元代,明清因之,是知县的佐杂官,清代别称“右堂”“少府”等,由儒士、吏员除授,未人流,掌管缉捕、稽查狱囚、治安等。如无县丞、主簿,则典史兼领其事,无所不管。

因此,清代称其为杂职首领官。清律严禁典史受理词讼,但遇知县公出,可受权代理审案,在典史廨(也称“巡捕衙”)办公,下设攒典1人协助办事,百姓习称为“司爷”“捕廉老爷”“四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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