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武帝司马炎将皇位传给以“愚钝”著称的次子司马衷,这一决策长期被视为西晋由盛转衰的关键转折点。然而,透过历史迷雾可见,这一选择并非单纯因司马衷的个人资质,而是宗法制度、权力制衡与历史误判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宗法制度:嫡长子继承制的刚性约束
司马衷的继承权首先源于西晋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作为司马炎与皇后杨艳的嫡次子,其长兄司马轨早夭后,司马衷便成为实际上的嫡长子。这一身份符合儒家“立嫡以长不以贤”的传统,司马炎本人正是凭借嫡长子身份继承司马昭之位,因此对宗法制度有着深刻认同。
尽管朝中大臣如卫瓘曾以“此座可惜”暗讽司马衷资质不足,但司马炎始终未动摇其太子地位。其核心逻辑在于:若废黜嫡长子,则需在其余二十余子中另选继承人,而诸子中既无如司马攸般声望卓著者,亦无明确优于司马衷的贤能之才。这种“宁立庸子,不破宗法”的思维,使司马炎最终选择维护制度权威。
二、权力制衡:外戚与宗室的双重博弈
司马炎的决策亦深陷权力博弈的漩涡。其弟齐王司马攸因聪慧过人、礼贤下士,长期被视为潜在威胁。司马炎继位初期,朝中甚至出现“立司马攸为皇太弟”的声音,这迫使司马炎必须通过巩固嫡长子继承制来削弱司马攸的影响力。
为制衡宗室势力,司马炎同时扶持外戚集团。他先后娶杨艳及其堂妹杨芷为后,使弘农杨氏成为太子司马衷的坚实后盾。此外,通过联姻贾充家族(贾南风之父),司马衷获得了开国功臣集团的支持。这种“外戚+功臣”的联盟,旨在构建一个既能对抗宗室又能辅佐太子的权力结构。
然而,司马炎的布局存在致命缺陷:杨骏父子在司马炎晚年独揽朝政,而贾南风性格凶残、权力欲极强。司马炎或许预见到外戚干政的风险,但仍寄希望于通过分封诸侯王来制衡——他赋予宗室诸侯王军权与人事权,试图以“皇族+外戚”的双重保险维护司马衷的统治。这种平衡最终因贾南风诛杀杨骏、挑动“八王之乱”而彻底崩溃。
三、历史误判:对孙辈的期待与现实的背离
司马炎传位司马衷的另一关键动机,是对其孙司马遹的期待。司马遹自幼聪慧,五岁时便能在宫中大火时提醒祖父“宜备非常,不宜令照见人君”,司马炎因此将其比作司马懿,认为他“必能复兴晋室”。这种“隔代传位”的思维,使司马炎将司马衷视为过渡性人物,试图通过父传子实现权力向司马遹的平稳转移。
然而,司马炎的规划存在双重误判:其一,他低估了贾南风对司马遹的迫害——贾南风为巩固权力,最终诛杀司马遹,断送了西晋的希望;其二,他高估了诸侯王对皇权的忠诚——分封制虽能制衡外戚,却导致诸侯王坐大,最终引发“八王之乱”。这些误判暴露了司马炎在权力布局中的理想化倾向。
四、制度惯性:从“太康之治”到“八王之乱”的衰变
司马炎的传位决策,本质是西晋初期制度设计的集中体现。在“太康之治”时期,他通过革新政治、推行法治、统一全国,构建了一个表面繁荣的帝国。然而,其制度设计存在根本矛盾:一方面,分封诸侯王以强化宗室力量,却导致地方军权过重;另一方面,依赖外戚制衡宗室,却引发后宫干政。这种矛盾在司马衷继位后迅速激化,最终演变为“八王之乱”。
司马炎的悲剧在于,他既无法突破宗法制度的刚性约束,又未能有效协调权力集团的利益冲突。他将皇位传给司马衷,既是维护制度权威的选择,也是权力博弈的妥协,更是对历史趋势的误判。这一决策不仅断送了西晋的盛世,更引发了五胡乱华的浩劫,成为中国历史上制度衰变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