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谟(又作謩,公元793—公元858年),字申之,同州澄城(今陕西澄城北)人,祖籍巨鹿郡曲阳(今晋州市),魏征五世孙。太和七年进士,历官左拾遗、谏议大夫、判弘文馆事、汾州刺史、给事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礼部尚书,监修《文宗实录》四十卷,户部、吏部尚书,言论切直,无所畏避,官终守太子少保。享年六十六岁,赠司徒。下面历史资料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历史评价
唐文宗:昔太宗皇帝得魏征,裨补阙失,弼成圣政。我得魏谟,于疑似之间,必能极谏。不敢希贞观之政,庶几处无过之地矣。
唐宣宗:魏谟绰有祖风,名公子孙,我心重之。
《旧唐书》:崔(崔龟从)、魏二丞相,嘉言启奏,无忝正人。
轶事典故
拒交起居注
魏谟任起居舍人期间,唐文宗曾派中使向魏谟索看起居注,称可检视自己的行为。魏谟指出史家据实修史,文宗若有善事,不需要怕他不记录;如有错,即使他不写,天下之人也写,并以李世民和褚遂良之间关于起居注的讨论为例提醒文宗。文宗又说自己曾取看起居注。魏谟说那是以前的史官不守职分,但他不敢陷文宗于非法。若文宗看了起居注,史官便要兼顾皇帝对史家对关于他们的记录所持态度的好恶,就无法据实记录了,无以取信于后人。文宗没再坚持。
报复李回
太和初年李回任京兆府参军时,不送刚中进士的魏谟,魏谟记恨在心。会昌年间,李回为刑部侍郎,魏谟为御史中丞,提起当初李回不送魏谟之事,李回说如今也不送,魏谟更愤恨。李回被贬为建州刺史,魏谟拜相,李回的上疏魏谟都不采纳。后来李回将一衙官杖责停职,衙官愤恨自己因停职损失收入,逃到京城找宰相喊冤,宰相们都不问,旁人告知魏谟素与李回有隙,可找魏谟。正好魏谟的导骑从中书省出来,衙官望尘而拜,导骑问他何事,他自称建州百姓诉冤。魏谟闻之,倒持尘尾,看到衙官的状子论事二十余件,第一件是李回娶同姓女入门。当时李回已迁邓州刺史,行到九江,被御史问罪,只得回建州,最终因罪被贬为抚州司马,卒于任上。
主要作品
《唐文宗实录》四十卷(监修)
《魏氏手略》二十卷
《魏谟集》十卷
以上作品均亡佚,今存诗一首:
《和重阳锡宴御制诗》
四方无事去,
宸豫杪秋来。
八水寒光起,
千山霁色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