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十九年(214年)秋七月,曹操麾下首席谋士荀攸在随军征讨孙权的途中骤然离世。这位以“算无遗策”著称的谋主,生前曾为曹操献计擒吕布、斩颜良文丑,其突然离世令曹营震动。然而,比死亡更引人注目的是一场后续的人事安排——荀攸的爱妾阿骛,在其死后被挚友钟繇改嫁他人。这场看似违背伦理的举动,实则源于一场跨越十余年的玩笑诺言,更折射出汉末士人阶层独特的生死观与婚姻伦理。
一、预言成真:朱建平的相术与钟繇的戏言
这场改嫁事件的源头,可追溯至建安初年的一次相术预言。据《三国志·方技传》记载,颍川名士朱建平曾为荀攸与钟繇相面,断言“荀君虽少,然当以后事付钟君”。当时钟繇半开玩笑地回应:“惟当嫁卿阿骛耳。”——若荀攸先于自己离世,他作为挚友将代为处理后事,并把荀攸的爱妾阿骛改嫁。
朱建平的预言颇具传奇色彩。这位以相术闻名三国的奇人,曾精准预言曹丕“六十而终,当有厄于四十”的寿命,更通过观察马匹气色断言“此马今日必死”,后果然应验。而钟繇的戏言,在十三年后荀攸病逝时,竟意外成为现实。
二、诺言兑现:钟繇的伦理困境与破局之道
荀攸去世时,其子荀缉、荀适尚年幼,家族门户亟待托付。作为荀攸生前最亲密的友人,钟繇主动承担起“经纪其门户”的责任。然而,当面对阿骛的归宿问题时,钟繇陷入了两难:
礼法约束:汉代虽允许妾室改嫁,但需遵循“夫死从子”的伦理。荀攸子嗣年幼,理论上阿骛应由其子继承或抚养。
现实困境:荀攸子嗣尚幼,无法承担供养妾室的责任。若强留阿骛于荀家,不仅可能耽误其青春,更可能引发家族内部矛盾。
诺言压力:钟繇的戏言已被多位士人知晓,若食言而肥,将损害其“重信守诺”的士人形象。
最终,钟繇选择兑现诺言。他在致友人的书信中坦言:“今欲嫁阿骛,使得善处。追思建平之妙,虽唐举、许负何以复加也!”——既强调了朱建平预言的精准,也暗含对阿骛未来生活的关切。这种处理方式,既符合汉代“妾可再嫁”的婚姻伦理,也展现了士人阶层“言必信,行必果”的道德准则。
三、历史镜像:汉末婚姻伦理的双重性
阿骛改嫁事件,实为汉末婚姻伦理变迁的缩影。从制度层面看,汉代法律明确允许妾室改嫁。《二年律令·置后律》规定:“女子为父后,出嫁者,其财并出嫁之。”即妾室在丈夫死后可携带个人财产改嫁。从社会观念看,改嫁行为在士人阶层中虽不普遍,但亦非禁忌。例如,曹操之女清河公主曾改嫁夏侯楙;刘备入蜀后,亦允许部将遗孀再嫁。
然而,这种开放性存在显著阶层差异:
正妻与妾室的区分:正妻改嫁需遵循“七出三不去”原则,且涉及家族利益;妾室改嫁则相对自由,更多取决于个人意愿与经济能力。
士人与庶民的差异:士人阶层改嫁需兼顾礼法与声誉,如钟繇改嫁阿骛需以“兑现诺言”为合理化依据;庶民阶层改嫁则更注重生存需求,如《左传》记载的魏武子遗妾改嫁案例。
阿骛作为荀攸的妾室,其改嫁既符合法律允许,也契合士人阶层“重诺轻利”的道德追求。钟繇的选择,实质是在礼法框架内,为阿骛争取了更优的生存空间。
四、深层动因:士人阶层的生死观与情感逻辑
这场改嫁事件背后,更蕴含着汉末士人阶层独特的生死观。荀攸与钟繇的友谊,超越了普通同僚关系,更近似于“刎颈之交”。钟繇在信中称荀攸为“公达”,自署“钟君”,这种称谓方式在汉代士人书信中极为罕见,足见二人私交之深。
当荀攸猝然离世,钟繇的改嫁之举,实则是对挚友遗愿的尊重。他通过兑现戏言,既维护了荀攸家族的体面,也避免了阿骛因守节而陷入困境。这种处理方式,与同时期曹操对荀彧的冷落形成鲜明对比——荀彧因反对曹操称王被疏远,最终“忧愤而死”,其家族亦未获特殊照顾。相比之下,钟繇对荀攸后事的安排,更显人情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