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1368年-1644年)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巅峰王朝之一,其经济繁荣与民生状况一直备受争议。从《明史》到民间笔记,从“洪武之治”到“晚明危机”,明代百姓的生活水平究竟如何?
一、物价:低通胀下的“平价时代”
粮食价格稳定:明代前期,一两银子可购大米二石(约377.6斤),折合人民币680元。南方农民年收入约1.6万斤大米(按亩产300斤、两季计算),折合白银17两,相当于人民币1.2万元。这一收入水平,足以维持温饱并略有盈余。
房价低廉:万历十五年,苏州一套占地5亩、楼房3间、平房28间的大宅院,售价仅106两白银(约人民币7.3万元)。即便是普通百姓,也能以50两白银(约人民币3.4万元)购置150平方米的平房。这一房价,甚至低于现代二线城市的郊区房价。
日常开销亲民:明代肉价与现代相近,上等猪肉13.2元/斤,牛肉9.9元/斤;大米0.99元/斤。寻常百姓家年收入20两白银(约人民币1.3万元),足以覆盖婚丧嫁娶等大额支出。例如,婚房购置(50两)、婚礼红烛(0.02两/对)、丝绸(0.3-0.6两/丈)等费用,均在可承受范围内。
二、收入:多阶层分化下的“中产社会”
官员与小贩:明代县官年薪45两白银(约人民币3万元),月收入约2500元;街头小贩年收入20两(约人民币1.3万元),月收入1200元。这一收入水平,虽不及现代公务员,但已属中等收入群体。
农民与工匠:南方农民年收入1.6万斤大米(折合白银17两),北方农民年收入8000斤大米(折合白银8.5两)。工匠收入更高,如屠夫年收入约2.4万元人民币,月均1982元。
商税减免:万历年间,明朝将商税从3.3%降至1.5%,小商贩营业额低于2.6万两白银(约人民币178万元)者免税。这一政策极大促进了商业繁荣,苏州府年贡粮250多万石,占全国总量的10%,成为明代经济中心。
三、社会福利:从“朱元璋三大福利”到全民保障
朱元璋的“民生革命”:明太祖朱元璋推行三大福利政策:
养济院:收留城市中的鳏寡孤独者,免费供养;
漏泽园:国家公墓,免费埋葬死者;
惠民药局:免费看病、发药。
朱元璋甚至规定,若发现流浪汉或残疾人无人照料,地方官将被撤职查办。这一政策使明代成为封建社会唯一“无乞丐”的朝代。
土地分配与养老:凡有利可耕者,国家赐田15亩,并提供耕牛与农具;80岁以上老人赐爵并领取俸禄。这一制度极大缓解了农民的生存压力。
四、危机与衰落:晚明民生困局
财政崩溃与通胀:崇祯年间,白银大量流入导致物价飞涨,1两白银购买力从680元跌至200元。政府为应对战事,大规模发行劣质铜钱,造成货币信用体系崩溃。
税负加重:晚明税制混乱,地方官员通过逃税漏税、低价折现等手段中饱私囊,百姓实际税负成倍增长。北方农民年收入8.5两白银,需缴纳3-5两税赋,剩余收入难以维持生计。
社会动荡: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时,百姓“易子而食”的惨状与明初的富足形成鲜明对比。这一转折,既是政治腐败的结果,也是经济崩溃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