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贺夫妇奏牍出土于刘贺墓西藏椁的一件漆笥内,共58 版,木质,大小接近,仅9 版宽度约为3厘米。呈长条形片状,单面书写,右起分列直书,正文用隶书书写,末尾如果有记事或回复文字等内容,则用淡墨章草书写,以示区别。
这些奏牍大体与“朝献”“秋请”“酎金”诸事有关,行文格式基本一致,篇首为上书人的头衔、名字即海昏侯刘贺或其夫人待;中间部分为昧死再拜上书等套话,也有上书陈述的事情;末尾为上书呈献的对象即皇帝陛下或太后陛下以及上书时间。部分奏牍在上书内容之后记录有对奏牍的回复或对奏牍收录处理的时间和进行处理的人物,有些似乎包括朝廷对奏牍的回复,海昏侯府接受退回来奏牍的时间及接收人员的情况。
那么,这些奏牍为什么会出现在刘贺墓中呢?据《汉书·景帝纪》记载:“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吊祠,视丧事,因立嗣”。也就是说,刘贺死后,朝廷当派太中大夫等官员参与葬礼,这些奏牍,应该是太中大夫等官员将刘贺夫妇历年上书的正本带到海昏侯国,陪葬到刘贺墓中的。这也就能解释,为何进奏者为海昏侯夫人待的奏牍出现在刘贺的墓中,而不在侯夫人墓中。这些奏牍正本殉葬于刘贺墓中,体现了一种较为独特的汉代公文销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