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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阿哥弘曕:被宠爱毁掉的皇室骄子

作者:Marshall2025-11-12      来源:爱上历史

在清朝乾隆朝的皇室成员中,爱新觉罗·弘曕的一生堪称一场充满戏剧性的悲剧。这位雍正帝最小的儿子、乾隆帝最年幼的弟弟,从备受宠爱的“圆明园阿哥”沦为被降爵罢官的罪人,最终在抑郁中早逝,其人生轨迹折射出皇权庇护下的性格缺陷与制度桎梏。

一、天潢贵胄的起点:从圆明园阿哥到果亲王嗣子

弘曕出生于雍正十一年(1733年),因其母刘氏为内务府包衣出身的低阶妃嫔,本无显赫背景。但命运赐予他双重幸运:作为雍正帝晚年得子,他自幼被安置于圆明园抚养,得“圆明园阿哥”之昵称;雍正帝驾崩时他年仅四岁,却因生母刘氏晋封谦妃而获得皇室关注。

乾隆三年(1738年),果亲王胤礼无嗣而薨,庄亲王胤禄奏请将弘曕过继。这一安排使七岁的弘曕直接承袭郡王爵位,更继承了胤礼留下的丰厚家产——包括亲王双俸、京城多处宅邸及江南盐业股份。乾隆帝为培养这位幼弟,特聘诗人沈德潜为师,使其诗词造诣获“诗宗正音”之誉,更令其十八岁掌管武英殿、圆明园八旗军营等要职,二十岁兼领造办处,成为诸王中罕见的实权派。

二、骄纵之祸:从敛财狂徒到僭越犯

弘曕的堕落始于对财富的病态追逐。尽管坐拥果亲王遗产,他仍通过开设煤窑、强占民田、低价收购蟒袍朝服等手段聚敛钱财。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两淮盐引案暴露其更严重的劣迹:为偿还商人债务,他竟指使王府护卫带商人找慧贤皇贵妃之弟高恒托售人参,涉及内务府利益。

其狂妄行为在乾隆二十八年九月达到顶峰:在皇太后面前请安时,弘曕竟跪坐于乾隆专用垫褥,被视为严重僭越。乾隆帝随即颁布诏书,历数其七大罪状:强占民产、目无礼法、干涉朝政、托售人参、选用私人、怠慢皇兄、生活奢靡。最终,弘曕被降为贝勒,罢免所有官职,罚银万两,其生母谦妃五十寿辰亦遭乾隆冷遇。

三、玻璃心碎:抑郁而终的皇室悲剧

这场惩戒成为压垮弘曕的最后一根稻草。自幼在宠爱中长大的他,无法承受身份地位的骤然跌落。被罢官后,他闭门不出,整日以泪洗面,身体每况愈下。乾隆三十年(1765年)二月,乾隆南巡期间接连收到弘曕病危奏报,急返京城后亲临探视。

病榻前,弘曕挣扎起身叩首谢罪,乾隆握其手哽咽道:“朕因你年少,故稍加惩处以改脾气,未料致此重病。”为冲喜,乾隆恢复其郡王爵位,但为时已晚。三月初八日申时,年仅三十三岁的弘曕病逝,谥号“恭”。乾隆悲痛之余,特许其子永瑹承袭郡王爵位,并亲作悼诗刻于墓碑,流露出“娇嫩枝条被春风吹折”的悔痛。

四、历史镜鉴:宠爱与规训的失衡

弘曕的悲剧,本质上是皇权庇护下的性格缺陷与制度规训的冲突。作为雍正帝老来得子,他自幼缺乏父爱约束;乾隆帝的过度宠爱,又使其形成“皇兄不会惩处我”的侥幸心理。其生母刘氏出身低微,无法提供贵族教育;而沈德潜等师长虽授其诗书,却未教其治国理政之道。

反观其五哥弘昼,虽以“荒唐王爷”著称,却深谙“不干政”的生存法则,最终得以善终。弘曕的早逝,暴露出清朝宗室教育中对实权与品行的失衡:既赋予宗室成员超越常人的特权,又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最终导致“爱之深,责之切”的悲剧循环。

乾隆 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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