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距离清朝灭亡已经过去了19年,此时的清朝最后一个皇帝溥仪已经退位整整十六年。并且被冯玉祥赶出故宫也过去了7年的时间,在这期间溥仪一直居住在天津的张园。但是这一年对溥仪来说却是不平常的一年,甚至可以说惊天动地。这一年发生了一件他怎么都想不到的事,并且让他觉得十分丢脸,那就是淑妃文绣向天津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希望与溥仪离婚!
这一举动无疑是平地一声惊雷。要知道,在民国时期,虽然婚姻自由已经写入法律,但是真正实际由女性离婚提出却是十分艰难的。更遑论身处皇室,能大胆提出离婚更是十分艰难的决定。果不其然,清朝的遗老遗少们对此事十分震怒,甚至由于文绣出身于蒙古贵族,其家族亲人对此举动也十分不支持。在这样的情况下,无疑是对她十分不利的,但是不堪忍受皇帝、皇后虐待的文绣还是十分坚持。
无论是溥仪出动律师还是动用其亲族抑或各种对文绣施加压力,文绣还是不为所动,坚持与溥仪结束这九年的婚姻。最后万般无奈之下,溥仪只好以庭外和解的形式同意了结束这段婚姻。条件是溥仪答应一次性支付文绣终身赡养费55000元,但是文绣此后不可以再嫁人。
为了获得自由,文绣只好同意,终于把婚姻结束了。而为了保全最后所谓的“尊严”,溥仪也像模像样的宣布正式废除“淑妃”的封号。
文绣和溥仪离婚之后,也同样遵守承诺没有嫁人,而是去一所小学想以教书为生。但是命运并不容许她如此顺利,刚刚工作不到一年,闻风而来的好奇看客们就打扰的文绣无法正常工作,最终只好辞职搬家。无奈之下,文绣决定开始隐居起来。按道理来说当时溥仪给的55000元赡养费算的上一笔巨款,足以支付一个人一生的吃穿用度,即便不工作也可以很好的过完一生。
但是好奇的人们仍然没有放过她,即便是隐居,登门求婚的大小军官、官吏、商人还是络绎不绝,人们都想尝试一下“皇帝老婆”的滋味。甚至日寇入侵中国之后还有日伪军官前来求亲,文绣将其大骂出去。并且伪警察和伪地保们也纷纷勒索她,孤家寡人的文绣只好花钱买平安了事。一来二去,55000元存款也所剩无几,到后来即便是变卖首饰都难以维持生计。
再次为生活所迫的文绣只好出卖体力来维生,先后干过糊火柴盒、摆摊卖货、给瓦工当助手等辛苦的工作。最后幸好经人介绍,才能到当时的《华北日报》社当了校对员,工作才能轻松一点,但是此时的她已经三十多岁了。
后经报社社长的介绍,文绣认识了当年的军官,此人叫做刘振东,当时是少校,年过四十而未婚娶。一来二去,二人感情渐渐升温,于1947年结婚,终于开始了属于自己的一生。但是好日子并没有长久,1953年,年仅44岁的文绣就因病去世了,结束了她大起大落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