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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张汶祥刺马案的故事

作者:Marshall2022-05-29      来源:爱上历史

清末,也就是在1870年这一年,也就是后来我们所说的,同治皇帝的第九年。这一年在江苏的省会,今天叫南京,当时叫江宁,发生了一件可以说自清立国以来,都少见的一个大案子。

在江宁,在1870年7月26日这一天,一个叫张汶祥的人,把当时的两江总督刺死了。这在当时可谓轰动一时的事情。

死者马新贻是山东荷泽人,跟李鸿章同榜,道光二十七年的进士。没有点翰林,也不曾补京官,榜下即用,分发到安徽当知县。进士出身的知县班子,其名叫做“老虎班”,最狠不过。马新贻头一天到省,第二天谒见长官,第三天藩司衙门就挂牌,补了广德州所属的建平知县。从此一直在安徽做官,打洪杨,打捻军,由县而府,由府而道,一直做到安徽藩司,有“能员”之称,历任巡抚都很赏识他。

洪杨平定,马新贻调升为浙江巡抚,第二年十二月,接慈禧太后大恩人吴棠的遗缺,继任闽浙总督。不过半年工夫,移督两江,升官的速度快得让人吃惊,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就由二品官升到了疆臣最有实力的两江总督,慈禧和清廷有自己的考虑。

太平天国失败后,人们传言曾国藩有野心,其实他的部下早就怂恿他谋取帝位。在与太平军作战时,清廷不得不依重湘军,但是,如今太平军被“荡平”了,她能允许曾国藩在江南坐大吗?东南卧着一只虎,她睡觉也不安心,于是她把曾国藩调离江宁,派马新贻任两江总督,迅速裁撤湘军。

两江总督马新贻被刺,立刻传遍全城,无不惊诧万分。次日,将军魁玉、署理藩司孙衣言、臬司梅启照,还有学政殷兆镛,接到江宁知府孙云锦和上元、江宁两知县会审凶手的供词。凶手名叫张汶祥,河南汝阳人,做过洪匪李侍贤的裨将。供词离奇不经,魁玉看了,只是不断摇头,连称“荒唐”。

魁玉一面督饬司道各员继续会审,力图得到确供,一面立即拟摺,由驿600里紧急驰奏朝廷。

魁玉的奏折8月28日到京,同治帝看后“实深骇异”。两江总督乃兼圻大臣,竟在督署重地被刺身亡,实在是对风雨飘摇的清王朝的一次冲击。29日,清廷连发四道谕旨:

第一,命“魁玉督同司道各官赶紧严讯,务得确情,尽法惩办。”

第二,“曾国藩著调补两江总督,未到任以前著魁玉暂行兼署。”

第三,密旨安徽巡抚英翰加强长江防务和地方治安。

第四,“著魁玉督饬司道各官,设法熬审,务将因何行刺缘由及有无主使之人一一审出,据实奏闻。”

上谕未到江宁,27日魁玉又急奏:“拿获行刺之凶犯,始则一味混供,迨昼夜研鞫,据供系河南人,名张汶祥,直认行刺不讳,而讯其行刺之由,尚属支离狡诈”。9月5日,朝廷派张之万速赴江宁,会同魁玉等官员,将该犯设法熬审,审案情节务必准确严谨,奏明办理,不得稍有含混。

清廷一开始就意识到此案的严重性,现在又怀疑非张汶祥一人所为,因此口气越来越严厉。

清廷对魁玉审案,似乎不耐烦了,明确提出“严究主使”,从而抓住本案的症结。

24日,魁玉带着惶恐和无奈之情,再次奏陈,禀明凶犯依旧顽固,如果用刑过度,又恐凶犯仓瘁致命。不过,已审出张汶祥是“漏网发逆头目”,曾在太平军侍王李世贤名下领兵打仗,进攻漳州,转战安徽、江西、广东、福建、浙江等地。张汶祥的女儿张宝珍,儿子张长幅,同居之舅嫂罗王氏已被拿获,现在飞咨山西巡抚要求押解张汶祥所供时金彪归案对质。唯有此案的核心即行刺缘由仍无确供。

9月25日,张之万收到吏部咨文。30日从清江浦沿运河南下。10月7日,张之万抵达江宁。

第二天,张之万传见参与会审的司道府县各员,了解整个审讯情况,争取各官员对审讯此案的意见。又调江宁知府蒯德模等加入审讯。接着提审张汶祥,连审数日,并没用刑。孙衣言、袁保庆十分不满,要求严刑讯究。张之万不软不硬地说:“案情重大,不便徒事刑求。偿未正典刑而瘐死,谁负其咎?”老奸巨滑的张之万很清楚,这个案子不管怎样审,怎样结,都是两头不落人。审不出主使人,马家不愿意,朝廷更不满意。审出主使人,不是得罪的人更多吗?而且这些人也可能把自己“做掉”,岂不更悲?于是他采取拖延战术,慢慢地审,耐心等待曾国藩的到来。

10月12日,张之万送出第一道奏章:“该犯张汶祥自知身罹重解,凶狡异常,连讯连日,坚不吐实,刑讯则甘求速死,熬审则无一言。既其子女罗跪于前,受刑于侧,亦复闭目不视,且时复有矫强不逊之词,任意污蔑之语,尤堪令人发指。臣又添派道府大员,并遴选长于听断之牧令,昼夜熬审,务期究出真情,以成信谳。”同时与魁玉联衔报告,质讯中军副将喻吉三,以及武巡捕候补都司叶化龙等,追究防护失职之责。

由于张之万、魁玉拖延太久,12月9日上谕严加训斥,并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已五旬之久,尚未据将审出实情具奏,此案关系重大,岂可日久稽延!”张之万、魁玉的拖延政策,也遭到朝野抨击。

给事中刘秉厚奏劾:“派审之员以数月之久,尚无端绪,遂藉该犯游供,含混拟结。”案子拖延不结,招致更多传闻物议,于是朝廷震怒,12月9日、12日、18日连下三道谕旨。张之万、魁玉成了众矢之的。

12月12日,马新贻被刺一案本就错综复杂,又恰逢胆小如鼠的漕运总督张之万和暴躁无谋的江宁将军魁玉共同审理,使得这一清朝二百七十年来未经有过的大案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张之万与魁玉但求自保,对此案是一拖再拖,案发后三个月都没审出确切的结论,招致朝廷震怒。为了不激起兵变,稳固国本,清廷一再催促曾国藩回莅湘军集团腹地坐镇,督审此案。而老谋深算的曾国藩却也是一拖再拖,迟不赴任。此时,社会上流言蜂起,清廷对湘军的疑忌越来越重。就连曾国藩的亲信,江苏巡抚丁日昌也被卷入其中。

张之万与魁玉深知此案幕后主使力量之强大,避重就轻,为刺客张汶祥精心设计了“挟仇报复”的理由,奏报朝廷。看似顺理成章的奏结,却露出显而易见的破绽。

在审结的奏折当中,张之万和魁玉认为,说马新贻之所以行刺总督大人,完全是因为这种个人的冤仇所致。说审到这个时期,实际找不到证据能够证明说张汶祥行刺另有背后主使之人。而对于张汶祥最后所认可的这样一些事实,他也画供了。

那么在这个奏结的奏折当中,张之万和魁玉就认为上述事实叫做“尚属可信”。对这样四个字,朝廷看到之后,就更加地不满。说如此的一个行刺总督的重案,如此一个受到皇帝朝廷,几次三番关注的这样的一个所谓的诏命的钦定案件,怎么能够用“尚属可信”四个字就决定呢?朝廷一气之下,又发了一道谕旨,命令当时的刑部尚书郑敦谨再赴江宁,与这个时候已经在路上的曾国藩,共同会审此案。

于是除谕令曾国藩速回江宁外,再派刑部尚书郑敦谨作为钦差大臣携随员赴江宁复审。不仅主审大员撤换,就连司员也全部更换,既显示出朝廷处理此案的决心,也反映出对前审案人员的不满和失望。

曾国藩接到上谕令他再任两江总督的时候,正是他不快之时。因他在处理天津教案中,一直受到中外抨击,列强嫌他惩处不力,国人骂他“残民媚外”,他自己也说:“数日来查讯津案,办理既多棘手,措施未尽合宜,内疚神明,外惭清议。”此次让他回任两江,把他从泥潭中拉出来,应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9月2日他上了一道“谢调任江督恩因病请开缺摺”,固辞两江总督。

他说自本年3月以来,眼睛的疾病越来越严重,恳请朝廷另简贤能,收回两江重任。朝廷也很会给“中兴名臣”戴高帽子,5日立即下旨:“两江事务殷繁,职任綦重,曾国藩老成宿望,前在江南多年,情形熟悉,措置咸宜,现虽目疾未痊,但得该督坐镇其间,诸事自可就理,该督所请另简贤能之处,著毋庸再议。”上谕说的再明白不过了,有病也必须去。

曾国藩请辞两江总督不获准,他就拖到了过完生日。那么这个时候,当初跑到天津见他的丁日昌,受到的压力越来越大,于是就给朝廷又写了一道奏折,内容就是要催促曾国藩赶紧到两江赴任。朝廷拿到这个折子,就反复地催促曾国藩。曾国藩才磨磨蹭蹭往江宁走。

一个多月后,曾国藩到了江宁,见到了他的这些属下魁玉、梅启照这些人,他就开始商量,怎么审理呢?他仍然是不紧不慢。

而那个被朝廷下旨赶赴江宁会审的刑部尚书郑敦谨,却把这个事情看得很重要。他曾经在山西办了一次大案,在当时的社会上评价很好,认为这是一个铁面无私的大臣。

郑敦谨赶到了江宁,只歇了两天,就招呼曾国藩这一应人等,开始会审张汶祥一案,他认为他一定要把这个结果审出来。可是连审了十四天,在这十四天当中,曾国藩每次都跟着他,但是到了堂上曾国藩是一言不发,不紧不慢。十四天过去,一点新的进展也没有。

而这个时候曾国藩却冷冷地对郑敦谨说了一句话说:“看来我们也只好按照当初魁玉和张之万奏结的内容向朝廷交命了。”郑敦谨也不是个傻人,经过这十几天察言观色,他也越发觉得这个案件简直是不能再审了。

郑敦谨觉得必须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不然拖久了自己也要陷进去。他打定主意,熬审不用刑,堂威喊得震天响,那是做给别人看的。这时候受过马新贻重用的孙衣言、袁保庆可是坐不下去了。孙衣言看着吃得白白胖胖的张汶祥,对郑敦谨说:“贼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实。”郑搬出魁、张的法宝堵孙的口,不过话说的更好听一些。

3月19日,郑、曾联衔上奏:“会同复审凶犯行刺缘由,请仍照原拟罪名及案内人犯按例分别定拟。”奏结比张之万、魁玉原来的定拟叙述更加详细,取供、采证、行文更加缜密,但基本内容不出前者,这就是仍照原拟定的意思。所不同的是:第一,特别强调张汶祥“听受海盗指使并挟私怨行刺”,“实无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谋之人”。第二,对张汶祥量刑更加残酷,除了“按谋反大逆律问拟,拟以凌迟处死”外,又增加了一条“摘心致祭”。

当郑敦谨、曾国藩拟好奏结,要孙衣言、袁保庆签字画押的时候,这二位拿出了杀手锏,拒绝在奏结上“书诺”(签字)。不过,郑敦谨、曾国藩是何等人物,他们也有应对的办法。他们在奏结中根本不提孙衣言、袁保庆参加会审一事,把朝廷蒙在鼓里。

在上奏的同时,把供招抄录分送军机处、刑部存案。郑、曾这一手很厉害,首先存案,造成既定事实。意思很明白,这是最后定谳。

郑、曾在另外的夹片中使用的措词仍然是:“该犯供词,尚属可信。”这一措词是张之万、魁玉在原拟中使用的,为此清廷斥责他们,“不足以成信谳。”而今郑、曾使用,倒不为过,人言人殊。

郑、曾、张、魁四人反复公开声明,“毫无确供”,那么明知无确供,还要如此定谳,这个定谳当然不是信谳。主审大员明知不应为而为之,何故?可是,朝廷最终也不得不接受这一事实。3月26日,谕旨下达,肯定了郑、曾的奏结。4月4日,曾国藩奉旨监斩,将张汶祥凌迟处死,并摘心致祭。

孙衣言不争一时争千秋,他在给马新贻写的神道碑铭中,慷慨激昂,秉笔直书,“贼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实,而叛逆遗孽,刺杀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经断,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惧。而狱已具且结,衣言遂不书诺。呜呼!衣言之所以奋其愚戆为公力争,亦岂独为公一人也哉!”

孙衣言的文章一出,震惊朝野,舆论大哗,就连慈禧太后也知道其中大有隐情。但是,总不能为了一个死人,去动摇大清江山啊。斯人已作古,让他去吧,无非加恩赐恤,以慰忠魂。

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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