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农民起义,爆发于明末天启七年(1627年)的陕北起义,至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完全失败。又称明末农民战争、明末民变、晚明民变等。
明朝末期,天灾人祸不断发生,阶级矛盾日益尖锐。明廷面对皇太极在边外的威胁和内地的灾荒,为了节省开支,精简机构,明廷被迫对驿站进行改革,而陕西又逢旱灾,人民无法生活,只有铤而走险。明末农民起义首先爆发于陕北。这里土地贫瘠,生产落后,赋税和徭役严重,加之连年发生灾荒,所以率先引起农民起义。
从天启七年(1627年)陕西王二起义开始,经过洛阳之战、襄阳之战、成都之战和山海关之战,至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败,起义军与明军战斗17年,与清军战斗14年。王二、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部农民军从小到大,从分散到集中,从游击流动作战到运动流动作战,最终推翻明朝。后期出于民族大义,农民军采取联明抗清的决策。但是由于受到农民阶级的局限性和战略失误,再加上清兵入关后疯狂的镇压,农民起义最终失败了。
明末农民战争沉重打击了明朝腐朽势力和清兵的嚣张气焰。200万农民革命大军在黄河南北、长江上下十几个省的辽阔地区,与明清地主阶级军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战斗。这次战争是中国历史上历次农民战争的最高发和总结。
明末农民起义的争议
名称称呼
由于领导农民战争的一些主要领导者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所以更有人指出,所谓“明末农民战争”的“农民”二字更需要商榷。
李自成活动范围
部分学者指出:李自成自崇祯七年六月从兴安车箱峡突围之后,即在陕西活动,八年、九年、十年、十一年均未出关,不在河南和安徽。因而,以李自成在会上排解马守应与张献忠之争、提出分兵定向战略为重要内容的河南荥阳大会,应属子虚乌有;李自成也根本没有参加和领导攻凤阳、焚皇陵、围滁州的几次战役。李自成很早即是一支独立部队首领,并不是高迎祥的部将,即令曾为高的部将,为时恐怕也是很短的。说高迎祥牺牲后,李自成统率其众,遂自称闯王,全不可信。
均田免粮
研究明末农民战争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明末农民起义军是否实行过“均田”政策。近年来史学界正不断进行研究和讨论。有关李自成军实行均田的史料记载最明确的是《罪惟录》,其中说李自成在崇祯十七年实行过“贵贱均田之制”,这说明了“均田”是一种制度;根据《出劫纪略》中关于李自成“割富济贫”这条史料,又论证了农民军确实实行过均田制。但农民夺得土地以后如何实施“均田”制度的,确无记载。
屠蜀真凶
在明末农民战争中,四川可谓是遭到兵祸最厉害的省份,多方势力都在这里绞杀,将天府之国变为人间地狱,造成了大量人口死亡。关于屠蜀的凶手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当时的农民军领袖张献忠所为,一种和入关之后的满清军队在四川的连年屠杀有关。还有人认为是南明军和地方地主武装所谓。
明末农民起义失败原因
明末农民起义失败的教训同所有失败的农民起义一样,没有远大的战略眼光(如陈胜吴广起义、绿林起义、赤眉起义、黄巾农民起义、隋末农民起义、黄巢起义、太平天国运动),进入北京后,内部发生很大变化。
这次农民战争所以最终失败,主要有下列四个原因:
第一,由于清兵入关,满、汉地主阶级逐渐结合起来,整个国内形势起了不利于农民军的变化。
第二,农民军特别是张献忠的农民军流寇主义作风严重,不重视根据地和政权建设。
第三,农民军李自成部的主要将领犯了胜利时骄傲的错误,进北京后,无组织,无纪律,生活腐败。许多将领犯了严重错误,有的将领被胜利冲昏头脑,产生骄傲自满、麻痹轻敌的思想,忽视了地主阶级猖狂反扑的危险。还滋长了腐化思想,政治上处理不当,军队纪律松弛,战斗力下降,不能抵制金钱酒色的侵蚀,逐渐消失原来的革命意志。只反贪官、不反皇帝也是农民战争的常见的历史现象,农民军领袖李自成也曾自称为建文帝的后裔。
第四,李自成、张献忠死后,农民军内部不能团结,争权夺利,大大削弱了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