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又称韩非子,华夏族(汉族),战国末期韩国人。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法家代表人物,被誉为最得老子思想精髓的两个人之一。
韩非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并且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他的学说一直是中国封建统治阶级运用的基础。其文学功底之深厚,为后世留下了大量名言、名著。
早年经历
韩非出身韩国宗室,约公元前280年出生于战国末期韩国的都城新郑。当时六国战乱纷飞,为了躲避战乱,韩非一家只好逃到了驻马店的一个村落中。作为王族子弟的韩非从小立志要干一番大事业,振兴家族,富强韩国,因此,小小年纪就单独一人周游列国,一路上努力的学习各家的思想。
出使秦国
韩非的书传到秦国,秦王非常赞赏韩非的才华。不久,因秦国攻韩,韩王不得不起用韩非,并派他出使秦国。公元前233年,韩非子被韩王派遣出使秦国,秦王很喜欢韩非,但还没有决定是否留用。但是文采斐然的韩非为秦王嬴政所赏识而倍受重用。
由于李斯提出灭六国一统天下的通天大计,而首要目标就是韩国,但作为韩国公子的韩非与李斯政见相左(韩非主张存韩灭赵),妨碍秦国统一大计,于是李斯就向秦王上疏辩驳。
逝世
韩非与李斯之政见相左。韩非欲存韩,李斯欲灭韩。因为韩非子和李斯曾经是同窗,李斯深知韩非辩才了得,担心嬴政被韩非计谋所蒙蔽,故上疏嬴政,陈述其中利害。他说:“韩非前来,未必不是认为他能够让韩留存,是重韩之利益而来。他的辩论辞藻,掩饰诈谋,是想从秦国取利,窥伺着让陛下做出对韩有利的事。”
秦王认为李斯言之有理,便抓捕韩非。廷尉将其投入监狱,最后逼其服毒自杀。韩非想上书始皇帝,被拒绝。后来始皇帝后悔了,派人赦免他,但是韩非已经死了。
人物评价
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法治思想,适应战国末期治理乱世的历史环境,对秦王朝统一中国功不可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中央提出的治国方略,韩非的法治思想是在战国末期礼制遭到严重破坏的形势下形成的治国思想。"以法为核心,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改造了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中国法治建设具有现实的针对性指导意义。
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韩非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当前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韩非虽死,但是其法家思想却被秦王嬴政所重用,奉《韩子》(韩非子)为秦国治国经要,帮助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韩非的思想深邃而又超前,对后世影响深远,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
著有《韩子》(韩非子),共五十五篇,十万余字。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呈现韩非极为重视唯物主义与效益主义思想,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目的是为专制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