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珍在数十年行医以及阅读古典医籍的过程中,发现古代本草书中存在着不少错误,决心重新编纂一部本草书籍。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李时珍着手开始编写《本草纲目》,以《证类本草》为蓝本,参考了800多部书籍,其间,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起,多次离家外出考察,足迹遍及湖广、江西、直隶许多名山大川,弄清了许多疑难问题。
在编写《本草纲目》的过程中,最使李时珍头痛的就是由于药名混杂,往往弄不清药物的形状和生长的情况。过去的本草书,虽然作了反复的解释,但是由于有些作者没有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而是在书本上抄来抄去,所以越解释越糊涂,而且矛盾百出,使人莫衷一是。例如药物远志,南北朝著名医药学家陶弘景说它是小草,象麻黄,但颜色青,开白花,宋代马志却认为它象大青,并责备陶弘景根本不认识远志。又如狗脊一药,有的说它象萆薢,有的说它象拔葜,有的又说它象贯众,说法很不一致。在他父亲的启示下,李时珍认识到,“读万卷书”固然需要,但“行万里路”更不可少。于是,他既“搜罗百氏”,又“采访四方”,深入实际进行调查。
经过27年的长期努力,于明神宗万历六年(1578年)完成《本草纲目》初稿,时年61岁。以后又经过10年三次修改,前后共计40年。万历二十一年(公元1593年)去世。万历二十五年(1596年),也就是李时珍逝世后的第三年,《本草纲目》在金陵(今南京)正式刊行。
本草纲目
《本草纲目》,本草著作,52卷。明代李时珍(东璧)撰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至万历六年(1578年),稿凡三易。此书采用“目随纲举”编写体例,故以“纲目”名书。以《证类本草》为蓝本加以变革。序例(卷1、2)相当于总论,述本草要籍与药性理论。
卷1“历代诸家本草”,介绍明以前主要本草41种。次辑录明代以前有关药物气味阴阳、五味宜忌、标本阴阳、升降浮沉、补泻、引经报使、各种用药禁忌等论述,其中又以金元诸家之论居多。卷3~4为“百病主治药”,沿用《证类本草》“诸病通用药”旧例,以病原为纲罗列主治药名及主要功效,相当于一部临证用药手册。卷5~52为各论,收药1892种,附图1109种。
其总例为“不分三品,惟逐各部;物以类从,目随纲举。”其中以部为“纲”,以类为“目”,计分16部(水、火、土、金石、草、谷、菜、果、木、服器、虫、鳞、介、禽、兽、人)60类。各部按“从微至巨”、“从贱至贵”,既便检索,又体现出生物进化发展思想。部之下为60类,各类中常将许多同科属生物排列在一起。各药“标名为纲,列事为目”,即一药名下列8个项目(即“事”)。其中“释名”列举别名,解释命名意义;“集解”,介绍药物出产、形态、采收等;“辨疑”(或“正误”),类集诸家之说,辨析纠正药物疑误;“修治”,述炮炙方法;“气味”、“主治”、“发明”,阐述药性理论,提示用药要点,其下每多作者个人见解;“附方”,以病为题,附列相关方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