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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太后临朝与熙宁新法的全面罢废

作者:Marshall2026-09-24      来源:爱上历史

北宋元丰八年,支持王安石变法的宋神宗病逝,年仅十岁的宋哲宗继位,英宗的皇后高滔滔以太皇太后的身份正式垂帘听政。此时的北宋朝堂已经在熙宁新法的推行下运转了近二十年,新法虽然在富国强兵上取得了不少成效,却也在民间积累了大量争议,不少农户因新法的严苛执行不堪重负,新旧两党之间的党争更是愈演愈烈。高太后从年轻时就亲眼目睹了新法推行中的诸多弊端,她临朝之后的第一道政令,就是派人前往洛阳,召回已经闲居多年的司马光,正式拉开了元祐年间全面调整熙宁新法的序幕。

高太后主政之后,迅速将司马光、吕公著、文彦博等一批反对新法的老臣召回中枢,几乎在一夜之间就完成了朝堂核心的人事调整。她明确提出“以母改子”的施政逻辑,以祖母的身份辅佐年幼的新君,纠正神宗朝新法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这个施政方向迅速得到了朝中多数旧臣的支持。从元丰八年冬季开始,此前推行十几年的新法被逐一梳理,争议最大的保甲法、方田均税法首先被下诏废除,民间因保甲法被强征的壮丁全部放归乡里,此前各地积压的新法相关的民间诉讼也全部被清理平反。

元祐元年司马光正式拜相之后,废除新法的进程进一步加快。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这些熙宁变法的核心制度,先后被下诏废止,此前依靠新法上位的新党核心官员蔡确、章惇、吕惠卿等人,接连被台谏官弹劾,先后被逐出中枢贬往地方。高太后在这个过程中始终把握着最终的裁决权,既坚定推动政策转向,又尽量避免朝堂出现极端的清算乱象,她甚至特意下旨约束台谏官员,不要随意罗织罪名牵连过多官员,试图在新旧两党之间维系最基本的朝堂平衡。

在全面罢废新法的同时,高太后也同步推行了一系列与民休息的施政举措。她下令停止神宗朝所有尚未完工的宫廷工程,遣散了征调修缮京城的役夫,严令地方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民间摊派苛捐杂税,此前新法时期地方官为了凑足朝廷财赋指标搜刮上来的额外“羡余”钱财,全部被下令归还地方充作赈灾储备。短短数年之间,北宋的社会秩序迅速安定下来,民间的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恢复,这段时期也被后世史家称为“元祐之治”。

高太后临朝的八年,是北宋后期最后一段政治清明的承平岁月。她以临朝听政的身份,彻底终结了推行近二十年的熙宁新法,虽然全面罢废新法的举措加剧了北宋新旧党争的撕裂,让后来哲宗亲政之后的“绍圣绍述”开启了更残酷的党锢清算,但她执政期间勤俭廉政、约束外戚、体恤百姓的施政风格,也让她获得了“女中尧舜”的后世美誉,成了北宋中后期历史上无法绕开的关键政治人物。

宋哲宗 宋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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