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秦可卿这个形象,她的原型实际上是弘皙的一个妹妹,是胤礽的一个女儿。
或者早年在两家相好的时候,就送到曹家当了童养媳,或者生出来以后,未及在宗人府登记,就以小官员抱养女儿的名义寄养在曹家。
那么曹雪芹就是根据这样的,生活的原始资料升华为这样的艺术形象,来营造悲剧情节的一个大的气氛,架构悲剧艺术结构的大格局。
《红楼梦》开篇第一章,“绛珠仙子为报答神瑛侍者灌溉之恩,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因他们二人的事件,就勾出许多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秦可卿便是风流冤家之一。
原型假说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秦可卿这个形象,她的原型实际上是弘皙的一个妹妹,是胤礽的一个女儿。或者早年在两家相好的时候,就送到曹家当了童养媳,或者生出来以后,未及在宗人府登记,就以小官员抱养女儿的名义寄养在曹家。那么曹雪芹就是根据这样的,生活的原始资料升华为这样的艺术形象,来营造悲剧情节的一个大的气氛,架构悲剧艺术结构的大格局。
淫丧天香楼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十三回中的原有情节,后来被曹雪芹删除。
畸笏叟在这一回回末有朱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应为“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甲戌本”十三回回末亦有朱笔眉批:“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目前随着《癸酉本石头记》的公布,该抄本的持有者(藏家)透露,癸酉本是现今最早的《石头记》抄本,书中关于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内容没有被作者删去。虽然它只发布了后28回,但是在此抄本的第十、十一和十三回完整的记录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情节过程,这才使我们能有幸了解秦可卿到底是如何淫丧的。
命丧天香楼
甲戌本脂批:“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按此计算,第13回约存4900字,若加上删去的四五页,共约7300字,对比相邻章回(第11回约5600,第14回约5400,第15回约4800,第12回约4000),显得极不正常。所以,脂批“少去四五页”之说十分可疑。[3]
考诸红学史,1923年俞平伯猜想:“若明写缢死,自不得不写其因;写其因,不得不暴其丑。而此则非作者所愿。但完全改易事迹致失,亦非作者之意。”[8]俞平伯猜到“淫丧”的故事可能被删削,但又说删书非作者之意。1927年甲戌本“老朽命删”之说有意回应“俞平伯猜想”,且模仿俞平伯文风,故其年代或疑在俞平伯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