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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东学派的观点

作者:Marshall2022-06-07      来源:爱上历史

浙东学派的学术思想体系庞杂,著作繁多,其重要学术取向是“经世致用”。浙东学派有“广义浙东学派”(一称“浙学”)和“狭义浙东学派”之说:

狭义浙东学派,指清初以黄宗羲、万斯大、万斯同、邵廷采、全祖望、章学诚、邵晋涵等为代表研究经学兼史学的经史学派,因这些代表人物均系浙江东部故名。清代浙东学派主要人物均为浙东(今宁波、绍兴)一带人士,学派“影响后来最大者”多在史学,故也称“浙东史学”派。黄宗羲是该学派的创始人和奠基者;

广义的浙东学派,包括“狭义浙东学派”及浙江其他地区的学术派别,如宋代今浙中(浙江中部地区)以吕祖谦为代表的金华学派,陈亮为代表的永康学派,今浙南(浙江南部地区)以叶适为代表的永嘉学派。(注:古以钱塘江为界,分为“浙西”、“浙东”,今杭嘉湖地区古为“浙西”,而宁(甬)绍、台温、金丽衢地区均属“浙东”地区)。

在公私观念上

浙东学派认为,“公天下”就是能使老百姓“各得自私、各得自利”的天下。崇公灭私虽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主导观念,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公”是以政权来体现的,政权又以君主为代表,因此,“公”到最后就归帝王一人所有。几千年来,这种公私观念在中国社会一直占据着正统地位。只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到明后期,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浙东地区,这种传统的公私观念才开始动摇。这从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端倪。

第一,黄宗羲认为:“古者,井田养民,其田皆上田也。自秦而后,民所自有之田也。上既不能养民,使民自养也。”“民买田而自养,犹赋税以扰之,……是亦不仁之甚,而以其空名跻之,曰君父君父”。他从秦汉以来田产私有的土地关系中得出了天下是百姓的天下的结论,指出君王把天下当作自己的私产无疑是世上最大的盗贼。

第二,他从人生来就自私自利立论,认为天下百姓和君主一样,生来就有自私自利的权利,因此君主和天下人具有平等的权利。君主的所谓“公天下”也只是他自己的私,“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人各得自利也。”

第三,他祭起上古三代的大旗,称“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有公的天下就是统治者能全心全意为百姓服务的天下,就是能使百姓各得其私、各得其利的天下。

在经济观念上

浙东学派以“切于民用”为标准,揭示了“工商皆本”的合理性。历代封建统治者都把“重本(农业)抑末(工商业)”作为基本国策。明清时期,统治者更是变本加厉地推行这一国策,规定“各守其业,不许游食”,严禁弃农从商。在这一历史背景下,以黄宗羲为代表的浙东学派从反对“重本抑末”的传统经济伦理观念着手,提出了“工商皆本”的经济思想。

黄宗羲说:“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同时,他对那些为奢侈迷信服务的商业又主张加以禁止,认为“有为佛而货者,有为巫而货者,有为娼优而货者,有为奇技淫巧而货者,皆不切于民用,一概痛绝之。”黄宗羲以是否“切于民用”为标准,对关乎国计民生的所谓“本”和“末”作了新的界定,在理论上说明了“工商皆本”经济观念的正确性,从而为发展商品经济提供了思想武器。

黄宗羲 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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