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三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林黛玉的爷老子林如海,科第出身,高中探花,最后是钦点巡盐御史,从三品,驻扎江南扬州。这个巡盐御史,又叫盐课、盐政,全称“巡视两淮盐课监察御史”,专门负责巡视、监察、制止食盐走私的事儿,那可是大肥缺、美差!更何况林盐政的父亲以上一连四代都袭
过列侯,他自己早年出道,一路当官,想来多年积蓄一定不会少!即使林盐政祖上历来都是绝对的清廉之官,可是那规则性或潜规则的银子还是大把大把的。遗憾的是,林如海寿命不长,病逝于四十四五岁上。可怜林黛玉那时才十岁左右。那么,林如海有多少遗产?书上没有交代,我们不好猜测,反正是很多很多。林如海偌大一笔遗产哪里去了?《红楼梦》没有正面交代。
本来,《红楼梦》是“闻世传奇”,是小说,是虚构的人物虚构的故事,不是纪实文学,不是人物传记,既然书中没有提到,几百年以后的我们也不必太认真去一一坐实,更不能胡乱猜测,平白无故加罪于人,造成冤假错案。可是,就有一些读者、专家甚至大腕如著名作家刘心武等,斩钉截铁地说:就是贾琏这厮侵吞了林如海的这一笔财产!
刘心武是五眼桥一向崇拜的著名作家,他的许多小说令我手不释卷。但是,他对贾琏的这一认定却使五眼桥不好接受。一句“诸事停当”,就包括了“贾琏以监护人身份争到了林黛玉的遗产这件事”,而且带回以后没有交给总账房保存——这真是无影无踪,无根无据,凭空设想,有罪推定,深文周纳,不白之冤!那么,林黛玉应得的遗产全部都挪用于兴建大观园了吗?当然不是。贾琏既然经手此事,必然从中贪污。
又是牵强附会,圆凿方枘。其实,贾府决定兴建大观园是在贾琏回来之前,可见该笔经费已经先行落实,用不着贾琏操大心了。再次,刘心武在这里说的是贾琏将他带回来的林家财产大部分挪用于兴建大观园了,他自己只是“从中贪污”了一部分,可是,在这段文字的前后文,却又再三强调是贾琏个人私吞了林家的(全部或者大部分)财产!
由此可见,在刘心武的心目中,究竟打算诬陷贾琏到底侵吞了多少林家财产,一直到出书了,上电视百家讲坛了,还是一本前后矛盾的糊涂账!反正,贾琏其人躺在小说的纸页中,没有本事站出来为自己辩护了!你说多少就是多少了。至于读者的感觉,那能拿来作为办案的证据么?即使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读者都“感觉到,林黛玉应得的那份遗产肯定是在兴建大观园的时候被贾府挪用了”,只要没有证据,我们还是不能越过曹雪芹去诬陷贾琏。
你说,只要是负责任的法官,他在办案的时候,凭的是证据和法律,还是凭当事人和旁听者的感觉和情绪呢?不错,平儿并没有冤枉贾琏,贾琏是有“油锅里钱还要找回来”的习惯,可是,平儿这句话也只是对贾琏性格脾气的泛泛而言,而绝不是具体指的哪一件事。
贾琏指出贾蔷去姑苏采买戏子“里头大有藏掖”,这也是事实。可是,办事藏掖已是贾府的通病,上下左右莫不如此,怎么就暗示了贾琏侵吞林家的财产呢?这句话可不是随便写上的!从七十回往前,贾琏在什么情况下有可能获得二百万两银子?有的古本,可能抄手觉得三二百万这个数字太大了,所以就把这句话写成是三二万,觉得三二万也不少呀。
请注意贾琏的口气,“这会子”是相对于“那会子”而言的,“那会子”是哪会子?就应该是他陪林黛玉到扬州,先是探视林如海的病,后来林如海就死掉了那会儿。那个时候,林黛玉还是个小姑娘,有可能去为自己争遗产吗?不可能。贾琏可是个成年人,一定会据理力争,对方也没有道理不给。贾琏把这些银子拿回来之后,有可能形式上往官中交了一点,其他的就和王熙凤私吞了。
请注意,刘心武引用的是脂批本文字,不足为训。而在程高本的这一段,贾琏说的是“这会子再发个三五万的财就好了!”
我们不妨先来仔细研究一下贾琏说这句话的前因,即特定条件:贾琏先是向鸳鸯诉苦:“这两日,因老太太千秋,所有几千两都使了。几处房租、地租,统在九月才得,这会子竟接不上。明儿又要送南安府的礼,又要预备娘娘的重阳节,还有几家红白大礼,至少还得三二千两银子用,一时难去支借。”请求鸳鸯“担个不是,暂且把老太太查不着的金银家伙,偷着运出一箱子来,暂押千数两银子,支腾过去。不上半月的光景,银子来了,我就赎了交还”。
鸳鸯走后,贾琏又求凤姐去说情,谁知凤姐居然向他索取一二百银子的“回扣”,贾琏稍微不痛快,凤姐就把他骂得狗血淋头。贾琏无可奈何,只好服软。接着是来了一个小太监:“夏爷爷因今儿偶见一所房子,如今竟短二百两银子,……有现成的银子暂借一二百,这一两日就送来。”又说:“夏爷爷还说,上两回还有一千二百两银子没送来,等今年年底下自然一齐都送过来的。”小太监走后,贾琏从里面出来叹气:“这一起外祟,何日是了”;“昨儿周太监来,张口一千两,我略应慢了些,他就不自在。将来得罪人的地方儿多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