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妃(?-?)乌喇那拉氏,为清太宗皇太极继福晋(第二任大福晋),后世称清太宗继妃。乌喇那拉氏是乌拉贝勒博克多之女,乌喇那拉氏为皇太极生育了两子一女。1609年,生皇太极长子豪格,1611年生皇太极次子洛格,1621年生皇太极长女敖汉固伦公主。
但她后因见清太祖努尔哈赤和嫡出小叔子阿济格不下轿,被努尔哈赤视为侮慢行为,从而遭到清太宗皇太极的休弃,遭到休弃后,史料无任何记载。
人物生平
乌喇那拉氏是海西女真四部之乌拉部博克多贝勒之女。万历三十六年来归,当时清太宗已娶钮祜禄氏为大福晋,所以乌喇那拉氏当时的身份应该为侧福晋,实际上,这也是一门政治婚姻。因为清太祖的现任大妃阿巴亥正好是她的堂侄女。努尔哈赤出于政治上的考虑,让自己的儿子娶乌喇部的首领之女,这有利于政治联盟。元妃钮祜禄氏去世后,被皇太极继立为大福晋。
万历三十八年(1609年)三月十三日,乌拉那拉氏为皇太极生下长子豪格。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乌拉纳喇氏又生下皇太极的次子洛格,然而此子在十一岁早卒。
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努尔哈赤攻打乌拉部,乌拉部覆灭。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继妃还仍以大福晋的身份来接受新人哲哲进门,举行的一个仪式。
后金天命六年(1621年)三月十二日,她又生下皇太极的长女敖汉固伦公主。公主长大后,嫁蒙古敖汉部博尔济吉特氏台吉班第为妻。
但后因继妃乌拉那拉氏因见清太祖努尔哈赤和嫡出小叔子阿济格不下轿,从而遭到清太宗皇太极的休弃。
史籍记载
《清史稿·列传一·后妃》有如下记载:
太宗诸妃:元妃,钮祜禄氏,弘毅公额亦都女,子一,洛博会;继妃,乌拉纳喇氏,子二,豪格、洛格,女一,下嫁旺第。称侧妃者二:叶赫纳喇氏,子一,硕塞;扎鲁特博尔济吉特氏,女二,下嫁夸扎、哈尚。称庶妃者六:纳喇氏,子一,高塞,女二,下嫁辉塞、拉哈;奇垒氏,察哈尔部人,女一,下嫁吴应熊;颜札氏,子一,叶布舒;伊尔根觉罗氏,子一,常舒;其二不知氏族,一生子,韬塞;一生女,下嫁班第。
《满文老档》第五十一册记载:
天命八年五月初九日:初九日,汗于八角殿召集瞻河之姑及诸女训示之。因诸女骄纵无度,故斥之曰:“天设国君,岂可不体天意而治以道统也?何以仰体天意?惩恶扬善是也。我庄屯之诸贝勒,有被杀被贬者,于我并无仇怨,因其败政骄纵,绳之以法而已。至至掌国政之诸贝勒,尤不能枉法而行。尔等居家之妇人,倘毁法骄纵,岂肯徇情放纵而废法典乎?男子披甲胄战死于疆场者,乃为不败其党,死之以义。尔等居家之妇人,违法败政,生又何益?择贤而有功之男,与尔等匹配,岂令其受制于尔等乎?尔等竞凌侮己夫,为非作歹,其恶甚于鬼魅矣。犹如万物皆依日光,以遂其生,尔等亦依汗之光心安其生。所出骄纵之事,皆因姑尔等事先未好生训导诸女之故,治罪之后,尔勿再登我门,勿来谏我。”
汗曰:“初我未乘轿,诸福晋亦不乘之。斋桑古阿哥之母在时,轻漫于我,赴我家宴,来去皆乘轿,故因如此作恶致罪而死。又车尔格宜之妹豪格之母,来往其父家时,乘拖床经大阿哥、阿济格之门,也乘拖床进我之门。因其轻漫之恶行,以致获罪,被其夫弃之。诸贝勒勿辱新弟媳、子妇等;诸弟媳、子妇亦勿似昔致罪之福晋等,侮漫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