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孝宗在位期间,政治清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文化昌盛,宋朝相对进入到一个兴盛时期,宋孝宗积极整顿吏治,裁汰冗官,惩治贪污,加强集权,重视农业生产,百姓富裕,五谷丰登,太平安乐,史称“乾淳之治”。
经济建设方面,宋孝宗重视了农业的发展,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和进步。具体分为五个方面:
改革财政
宋孝宗为了恢复北宋中期的盛况,首先从整顿内政入手,安定民心,改变以往赈灾方式,就是社仓法。又改变盐钞,将官府拖欠盐商的钱还给盐商,又放宽了盐的专卖。宋孝宗又取消了很多加耗。大力削减冗官,又严格控制萌补任子,以前不加考核的官员儿子即可当官的情况没有了。对官吏还经常考察实际才能,不合格的都予以革职。
发展经济
注意发展经济和文化发展经济,首先在于减轻人民负担。宋孝宗不仅屡次下诏减轻人民负担,而且注意实效。例如,南宋初年以来,经常提前征收本税季的田赋,称为“预催”。夏税虽然规定是八月半纳毕,而主管税收的户部却规定,七月底以前就要送到首都临安。
到宋孝宗时,已提前到五月,甚至四月送到户部,各地必须三、四月就要征收,而此时的农作物根本没有成熟,虽然多次下诏禁止,但户部并不执行。
因为,每年四、五月间指靠预催到的61万贯折帛钱供开支使用,若不预催,“恐至期缺误”。淳熙四年(1177),孝宗得知后就说:“既是违法病民,朝廷须别作措置,安可置而不问。”于是参知政事龚茂良提出,将户部原先每年八月向南库借的60万贯钱,提前到四月上旬借用,“户部自无缺用,可以禁止预催之弊”。
宋孝宗随即下诏,此后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收田赋,违者劾奏。拖延多年的预催问题,在宋孝宗亲自干涉下终于得到解决,至少在宋孝宗时期因而“民力少宽”。又如地方官常以“羡余”名义进奉钱财,希望得到皇帝的恩宠,宋孝宗在乾道五年(1169)时就指出:“今日财赋安得有余”,并且表明不接受地方官进献的“羡余”。
但到淳熙五年,绍兴知府张津,又将“本府支用剩钱四十万贯”作为羡余进献,宋孝宗诏令将此钱即作为“代纳今年和买、身丁(税钱)之半”,如有的人户今年已纳,则折算成明年应纳税钱之数,宋孝宗以之“警厉臣工,风动中外”,规劝官员为民多办实事。
兴修水利
宋孝宗经常督促地方官兴修水利,“勉农桑,尽地利”,指出“水利不修,失所以为旱备”,而且注重水利的实效。如在淳熙二年(1175)时指出:“昨委诸路兴修水利,以备旱干,今岁灾伤,乃不见有灌溉之利,若非当来修筑灭裂,即是元申失实”,并对江东路失职官员给予降官以示惩罚。孝宗时“水利之兴,在在而有,其以功绩闻者既加之赏矣,否则罚亦必行,是以年谷屡登,田野加辟,虽有水旱,民无菜色”,虽不无夸张,但大体反映了当时的情况。
改革纸币
宋孝宗即位之初的隆兴元年(1163),即下诏将会子加盖“隆兴尚书户部官印会子之印”,以表明是由朝廷户部发行的纸币,增加其权威性,以促进其流通。宋孝宗对会子十分关心。
“楮(会子)未至于滞(指民众不信任而难于流通)也,而已虑其滞,隆兴元年广行堆垛本钱(即纸币发行的准备基金)以给之;楮未至于轻(指贬值)也,而已虑其轻,淳熙二年多出金银以收之;楮未至多(指发行量过多)也,而已虑其多,淳熙三年更不增见(现)在之数。故赵雄谓圣虑深远,不复增印,民间艰得,自然贵重而楮币通矣。”即是对宋孝宗纸币政策的评价。由于政策恰当,保持了纸币币值的稳定与流通,不仅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是宋孝宗时社会经济繁荣兴盛的反映。
轻徭薄赋
宋孝宗在位时期,也是南宋政治上最清明,经济、文化最繁荣兴盛的时期,宋孝宗不仅慎选官吏,注意吏治,还轻徭薄赋,兴修水利,发展生产。
轻徭薄赋方面如宋孝宗在取消无额上供钱时说:“既无名额,则是白取于民也。”又如遇到灾荒,宋代例将当年税赋移到丰收年,分为二或三年补纳,孝宗也说既是灾荒,不应再收税赋,下诏不准到丰年再补收。
福建路兴化军(今福建莆田)自建炎三年起每年以“犹剩米”为名,额外征收2.4万多石供应福州,孝宗于乾道元年减去一半,至乾道八年又将剩余部分全部减免。
又如徽州(今安徽歙县)自唐末五代初陶雅任郡守(任职自唐景福二年至后梁乾化三年前后,893—913年左右)时,增收的额外“科杂钱”1.2万多缗,一直沿征了260多年,直到乾道九年才免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