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宋绍兴年间的乐清县,一则“夫妻树”的传说流传至今:两株古樟隔溪相望,根系在地下交织成网,枝叶在风中相触成荫。这株跨越时空的“连理枝”,正是南宋名臣王十朋与妻子钱玉莲坚贞爱情的永恒见证。他们的故事,在《荆钗记》的唱词中传唱,在地方志的墨迹里沉淀,更在乐清的山水间镌刻成永恒的诗篇。
一、青梅初绽:书香门第的纯真之约
王十朋(1112-1171)出身于乐清左原的耕读世家,自幼聪慧好学,15岁便能写出“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的清丽诗句。钱玉莲则是乐清城东钱氏之女,其父钱悦为当地名儒,家藏万卷,常以“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训自勉,却对女儿的才学格外宽容。
两人的初遇颇具戏剧性:绍兴八年(1138年),16岁的王十朋随父赴钱家拜访,在书房瞥见正在临摹《兰亭序》的钱玉莲。少女执笔的侧影与宣纸上飘逸的字迹,让少年心中泛起涟漪。而钱玉莲抬头时,恰见王十朋案头未干的《九日登高》诗稿,其中“黄花笑我头先白,白发欺人眼更青”的句子,让她对这个眉宇间带着书卷气的青年生出好感。
这段姻缘的缔结,离不开钱玉莲的坚持。当时乐清士族多与官宦联姻,钱家亦有意将女儿许配给永嘉知县之子。但钱玉莲以“宁嫁寒门读书郎,不嫁纨绔富家子”为由,在父亲面前力陈王十朋的才学与志向。最终,钱悦被女儿的真诚打动,以一支祖传的荆钗为聘,将玉莲许配给王十朋。这支荆钗,成为两人爱情的信物,更在后世演变为《荆钗记》中“贫贱不移”的象征。
二、风雨同舟:十年寒窗的相濡以沫
婚后,王十朋在钱玉莲的支持下继续苦读。钱玉莲不仅操持家务,还常与丈夫讨论经史,甚至在他赴临安赶考时,变卖首饰为他购置书籍。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46岁的王十朋终于高中状元,但等待他的不是荣华富贵,而是更严峻的考验。
当时,权臣万俟卨欲招王十朋为婿,以巩固自己的势力。面对“若不从则前程尽毁”的威胁,王十朋想起妻子临行前“宁为寒门妻,不做高门妾”的叮嘱,毅然拒绝。他在给钱玉莲的家书中写道:“荆钗虽陋,胜却玉堂金马;糟糠之妻,岂负十年同甘?”这封信被钱玉莲珍藏在妆奁底层,成为她日后面对诱惑时最坚实的铠甲。
王十朋的拒绝惹怒了万俟卨,他被贬为绍兴府签判。钱玉莲得知后,非但没有抱怨,反而安慰丈夫:“官职大小无妨,只要夫妻同心,便是人间至乐。”在绍兴的三年间,她与王十朋一起赈灾、修水利,深受百姓爱戴。当地百姓至今仍传颂着“王大人断案如神,钱夫人施粥济贫”的故事。
三、生死相许:乱世中的忠贞不渝
绍兴三十年(1160年),王十朋调任饶州知州,钱玉莲因思念故乡乐清,暂留绍兴。不料,这一别竟成两人爱情最严峻的考验。
当时,乐清遭遇严重旱灾,钱玉莲变卖首饰赈济灾民,自己却因劳累过度染上重病。当地富商孙某趁机以“治病”为由,欲纳钱玉莲为妾。面对孙某的逼迫,钱玉莲想起丈夫的教诲:“宁死不失节,宁贫不辱身。”她将荆钗插入发髻,纵身跳入乐清湾。幸而被渔民所救,但已奄奄一息。
王十朋闻讯赶回时,钱玉莲已病入膏肓。她在弥留之际,从枕下取出那支荆钗,交给丈夫:“此钗虽陋,却见证我们十年风雨……来生……再续前缘……”话未说完便溘然长逝。王十朋悲痛欲绝,在妻子墓前写下《哭玉莲》诗:“十年结发共艰危,一病惊闻梦已非。荆钗有灵应笑我,至今未敢易罗衣。”
四、永恒印记:山水间的爱情丰碑
钱玉莲去世后,王十朋终身未再娶。他将妻子的画像供奉在书房,每日焚香祭拜。在饶州任上,他主持修建了“荆钗亭”,以纪念妻子的坚贞;在乐清老家,他命人在夫妻常去的溪边种下两株樟树,寓意“生不同衾死同穴”。
如今,这两株“夫妻树”已成为乐清的爱情圣地。每逢七夕,当地青年男女都会来到树下,系上红绳,祈求爱情忠贞。而王十朋与钱玉莲的故事,也被改编成南戏《荆钗记》,与《白蛇传》《梁祝》并称“中国三大爱情传奇”,在戏曲舞台上传唱了八百余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