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上广泛流传着一篇名为《具官论》的文章,声称是北周名臣苏绰与开国君主宇文泰的密谈对话,核心内容为“用贪官以结其忠,弃贪官以肃异己,杀大贪以平民愤,没其财以充宫用”,被部分人称为“苏绰定律”。然而,从历史考据、人物品格、政治逻辑三个维度深入分析,这一论调实为后人伪造的谣言,与真实历史中的苏绰及宇文泰的治国理念背道而驰。
一、历史考据:正史无载,伪作痕迹明显
1. 史料缺失
《具官论》虽被标注为“摘录自《北史》卷六三”,但《北史》及记录西魏历史的《周书》中均无相关记载。二十四史中并无《南北史》,这一细节直接暴露了伪造者的历史知识漏洞。
2. 对比正史
苏绰的真实历史贡献集中体现在《六条诏书》中,包括“治心身、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六项治国纲领。其中“擢贤良”明确提出选拔官员需德才兼备,与《具官论》中“用贪官”的论调截然相反。宇文泰对《六条诏书》极为重视,要求百官学习,并规定地方官员若不通六条则不得任职,足见其治国理念的正当性。
二、人物品格:苏绰与宇文泰的清廉形象
1. 苏绰的清廉与勤政
苏绰出身武功大族,博览群书,尤擅算术,是西魏改革的核心人物。他创制计账、户籍之法,精简冗员,设置屯田、乡官,增加国家赋税收入,却始终勤俭朴素,不经营产业,家中无多余财产。其《六条诏书》强调“治心身”,要求官员“心如清水,形如白玉”,以身作则践行清廉。
2. 宇文泰的用人标准
宇文泰作为西魏权臣,以“擢贤良”为选拔官员的核心原则。他重用苏绰、周惠达等贤能之士,对贪腐行为持严厉态度。例如,行台郎中杜弼曾建议宇文泰整肃贪腐,虽因乱世局势未立即实施,但宇文泰明确表示“贪污陋习由来已久”,需待时机成熟再行整治。这与《具官论》中“主动用贪官”的逻辑完全矛盾。
三、政治逻辑:权术论调的致命缺陷
1. 逻辑悖论:贪腐失控的恶性循环
《具官论》的核心是“以贪制贪”,即通过纵容贪腐控制官员,再以反贪名义清除异己。然而,这一逻辑存在根本性缺陷:若整个官僚体系陷入贪腐,君主将失去对局势的控制。例如,司法机构若被贪腐渗透,反贪命令可能被贿赂化解;特务机构若贪腐更甚,甚至可能威胁君主安全。历史上,明朝虽实行绝对君主专制,但因官僚体系腐败,最终仍走向灭亡,印证了“以贪制贪”的不可行性。
2. 历史教训:清廉与长治久安的关系
苏绰在《六条诏书》中强调“敦教化”,认为治国需“如慈父爱惜百姓,如严师教育百姓”。若采用《具官论》的权术,必然导致民怨沸腾,与社会矛盾激化。例如,北周仅存二十余年即被隋文帝杨坚颠覆,部分原因正是官僚体系腐败,与《具官论》的“治国术”形成鲜明对比。
四、谣言传播:厚黑学与阴谋论的泛滥
1. 现代社会的误读
《具官论》的流行,反映了部分人对历史权谋的猎奇心理。一些自媒体为吸引流量,将伪造的对话包装成“历史秘闻”,甚至借题发挥撰写文章,进一步误导公众。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历史研究的严肃性,也扭曲了苏绰、宇文泰的真实形象。
2. 学术界的澄清
历史学者早已指出,《具官论》是后人伪造的谣言。例如,知乎专栏《苏绰教宇文泰用贪官,“苏绰定律”真的存在吗?》通过对比正史,详细论证了其伪造性。这些学术成果为公众提供了辨析谣言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