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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集》案是怎么回事

作者:Marshall2022-06-07      来源:爱上历史

南山案是发生于清圣祖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文字狱。由左都御史赵申乔举发翰林戴名世(人称戴南山)的作品《南山集》“狂妄不谨”、“语多狂悖”,而且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戴南山在《南山集》的《与余生书》中引用了方孝标的《滇黔纪闻》的南明永历的年号。康熙五十二年二月,戴名世因此被斩,方苞免死,以白衣参加修撰工作,刘灏等因《南山集》案牵连入狱。

事件背景

桐城人戴名世(1653—1713),号南山,所著《南山集》中多处采用方孝标书中所记之事,被认为其中有“大逆”语。方孝标曾在云南吴三桂手下做过官。吴三桂叛乱被平后,方孝标降清,所著《滇黔纪闻》一书中提到“南明”政权未可称“伪政权”,这就触犯了清朝的禁忌。又因《南山集》中揭露了康熙杀明太子的真象。

南明遗作的灾难。全祖望的《江浙两大狱记》写:“桐城方孝标,入滇受吴三桂伪翰林之职。吴败,孝标丸迎降,得免死。因著《钝斋文集·滇黔纪闻》,极多悖逆语,戴名世见而喜之,所著《南山集》多采录孝标所纪事。尤云鸦、方正学等为之捐资刊行。”又《前侍郎桐城方公(苞)神道碑铭》曰:“宗人方孝标者,故翰林,失职游滇中,陷贼而归,怨望,语多不逊,里人戴名世《日记》多采其言。”

方孝标,安徽桐城人,顺治六年进士,曾官弘文院侍读学士。1657年南闱科场案发,因其弟方章钺卷入其中,“方章钺……俱著责40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兄弟妻子,并流徙宁古塔。”3年后,康熙即位大赦天下,方家得回故里。康熙九年,方孝标游历了滇黔,回来后写成《滇黔纪闻》一书。书中记录了南明永历帝在滇的覆灭,南明的忠义之士、遗民的事迹,李定国北伐等史事。

事件过程

事件诱因

公报私仇。戴南山的死,一般认为与赵申乔与戴南山因科举而生的私怨有关,赵申乔之子赵熊诏高中状元,却被时人认为作弊,原来的会试第一的戴名世殿试变成第二名榜眼,因此口出恶言,赵申乔不能容忍戴南山,因此上书皇帝说他“语多狂悖”,又说自己“与名世素无嫌怨,但法纪所关,何敢徇隐不言”。

举报告发

康熙五十年(1711年)十月,都御史赵申乔参奏戴名世:“题为特参狂妄不谨之词臣,以肃官方,以昭法纪事。……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逞一时之私见,为不经之乱道。徒使市井书坊翻刻贸鬻,射利营生。识者嗤为妄人,士林责其乖谬。圣明无微不察,谅俱在洞鉴之中。今名世身府异数,叨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削书板。似此狂诞之徒,岂容滥厕清华!臣与名世素无嫌怨,但法纪所关,何敢徇隐不言。”

康熙五十年,都察院左都御史赵申乔检举戴名世“妄窃文名,恃才放荡……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言狂悖”。康熙命刑部查处。

案件处理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刑部上奏康熙,戴名世《南山集偶抄》中“悖逆”之处:《与余生书》一文中有南明三王年号,并将南明与蜀汉、南宋相比;《与弟子倪生书》一文中提到清开端应为康熙元年,顺治朝不得为正统;《南山集偶抄》中尚记有“(太子)徒步至前嘉定伯周奎家。奎,太子外祖也。是时,太子秭长公主,栖于奎家,相见掩面器。奎举家拜伏称臣。已而奎俱祸,言于官曰:‘太子不知真伪,今在臣家。奎不敢匿也。’因召群臣识之。或言为真,或言为伪,谓真者皆死。太子后杀于狱中。”《南山集偶抄》中南明三王年号及事迹是戴名世从方孝标《滇黔纪闻》一书中抄得。大名士方苞为此书作序,这使此案又牵涉到安徽桐城方家。

康熙 赵申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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