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也都在说这个民国时期的事情,话说这个民国时期是有三大女流氓之说的,那么很多人要问了,这个民国三大女流氓分别都是谁呢?她们又为什么被叫做是三大女流氓呢?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如果感兴趣的话,下面我们一起来简单的学习分析看看吧,感兴趣的别错过了。
民国时期,佘爱珍、沈佩贞和林桂生确实是一度名声震天的风云人物,如果说,其中余爱珍、林桂生是所谓的民国女流氓,好像并没有冤枉这二位貌美如花、心狠手辣的“巾帼枭雄”,但其中之一同样是貌美如花、然而豪气干云的沈佩贞确是被严重妖魔化的女中豪杰。她应该是中国近现代一位杰出的女权运动活动家,辛亥革命的一员猛将,身先士卒的反清斗士。
那么,佘爱珍、沈佩贞和林桂生为何被称为“民国三大女流氓”?
1、早期上海滩最大的青帮女头目——林桂生
林桂生,生于苏州一户普通人家,1877年生人,天生一副美人胚子,外表看起来柔柔弱弱,小鸟依人,实则内心却强大无比。20岁离家出走,一个人独闯上海滩,先是开了家叫“烟花间”的妓院,并以此为契机,寻求更大的发展。
而此时,还是上海法租界一名小小探长的黄金荣,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林桂生。黄麻皮(因黄金荣小时发天花,遗下满脸的麻子)一则因桂生姐虽年纪尚轻,却头脑灵活、口辞伶俐,把“色情事业”做得顺风顺水,日进斗金;二则林桂生貌美如花、秀色可餐,所以,黄金荣很快向林桂生发动了猛烈的爱情攻势,并承诺,一生只忠于林桂生,爱她一人,绝不纳妾。
林桂生虽然厌恶黄金荣一脸的麻子,但她考量到自己若要在黑道闯出些名堂,需要寻求其白道人物作为“保护仐”,而眼前的“黄麻皮”黄警官正是最佳人选,一枚“潜力股”,所以林桂生答应了黄金荣的求婚,并且很快结为正式夫妻。
不得不说,林桂生慧眼识“君”后,为了夫妻俩共同的事业,她豪掷五万元,纠结当时在上海滩闲散人员,地痞流氓,组建了青帮组织,很快,会众达千人以上。
这帮人在领头羊林桂生的引领之下,心狠手辣、无恶不作,到处开设妓院、赌馆烟馆,绑架勒索,杀人越货,很快,一个实力强大的地下黑帮在上海滩落地生花,并且蓬勃发展壮大。
作为女人,林桂生别具慧眼,她有伯乐识千里马的眼光。后来在上海滩叱咤风云的青帮大佬杜月笙,也是桂生姐慧眼识珠,并亲手扶植培养起来的。
可以说,丈夫黄金荣能成为上海滩最大的流氓大亨,成为贤內助的林桂生功不可没。
然而,男人一旦在社会上混得风生水起、有钱有势后,就会忘掉初心,黄金荣也不例外。当他发现戏子露兰春年轻貌美,更消魂蚀骨后,很快就忘掉家里的黄脸婆林桂生了。
而作为上海滩最大黑帮组织创始人的林桂生,似乎早已看透江湖的险恶,或是对自家男人的彻底绝望,她毅然选择了离婚。
最后,林桂生只是要求黄金荣支付她当年为了拓展事业拿出的五万元私房钱,作为她日后生存的赡养费,别无所求,从此恩断义绝,各自安好。
林桂生搬到上海莫西路一栋小洋楼,独自居住,从此远离江湖,闭门不出,不问世事,孤独终老。
1981年,林桂生悄然离世,亨年104岁。
2、汪伪集团76号魔窟“母毒蛇”——佘爱珍
佘爱珍,祖藉广东,从小在上海土生土长。父亲佘启三是一名商人,他善于经商之道,长袖善舞,喜欢广交社会上黑白两道人物,所以生意生隆,家里经济实力十分优渥。
她是三姨太生的女儿。
佘爱珍的母亲是美人儿,而她继承了母亲遗传基因,从小也是一美女胚子。她后来在上海启秀女中读书,虽然不爱读书,却是学校的校花一枚。
虽然启秀女中全是女生,但她在上学下课途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年轻混混,要求她一同到舞厅跳舞、上影院看电影,作为青春期的余爱珍,像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花,时常被一大群狂蜂乱蝶追逐缠绕,但她非常乐于享受这种生活。
其中有一个吴姓少爷,也仰慕佘爱珍的美色已久,有一次,他邀请她吃饭,在饭桌上,吴家少爷故意把她灌醉,然后把余爱珍带到附近旅店开房,随便夺去了余爱珍的贞操。那年,余爱珍刚满14岁。
想不到一夜的冲动,竟然使余爱珍怀孕了。
前面说过,美少女余爱珍不喜读书,而且有些男孩子性格,喜欢爬墙上树,舞枪弄棒,胆子很大。由于意外怀孕,辱没家风,家里人便劝她把胎打掉,然后去外地读书。
但,怀孕后的余爱珍认定吴姓少爷是真心爱她,非他莫嫁。而吴姓少爷只是想玩玩她而已,并不愿娶她。
知道实情后的余爱珍怒不可遏,独自挺住大肚子来到吴姓少爷家后,非要讨个说法。佘爱珍手持一把砍刀,后来在余爱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强力威胁下,吴家终于败下阵来,同意娶她为妻。
然而婚后不久,生下来的宝贝又不幸夭折,吴家本是大户人家,认为她是不祥之物,最后把佘爱珍扫地出门。
回到娘家不久,桀骜不驯的余爱珍开始出去闯世界了,先是做了女工,后来到夜总会做了一名摇缸女郎,由于她聪明伶俐、姿色出众,很快在赌场混出些名声,成为当时在上海滩黑社会有名的人物。
后来她遇到了青帮大佬季云卿,这个老色狼见佘爱珍颇有几分姿色,就把她认作“干女儿”,后来老家伙玩腻后,又把她介绍给自己得意门生,汪伪集团76号特工总部警卫队长,臭名昭著的杀人魔王吴四宝。
吴四宝从小混迹社会,大字不识,却冷酷无情、心狠手辣,在他任76号特工行动大队长期间,疯狂替日伪集团出力卖命,大肆屠杀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制造血案竟达三千多起,是一个双手沾满人血的杀人狂魔。
而此时的佘爱珍,已经沦落为不折不扣的汉奸走狗,她把杀人魔王吴四宝视为英雄,并且成为吴四宝最佳拍挡,亲自参与多次血案,所以当时被人们称为“母毒蛇”。
后来胆大妄为的吴四宝,竟然打起了日本人的主意,抢劫了主子大量黄金,最后被日本人设计毒死。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佘爱珍犯汉奸罪,判刑九年;解放前夕,被保释出狱。
出狱后的佘爱珍,跑到香港三年,后来认识了大汉奸胡兰成(著名作家张爱玲前男友),成为夫妻。后来两人又辗转日本定居,直到终老。
3、豪气干云的女中豪杰——沈佩贞
沈佩贞,号义新,祖籍浙江,曾在天津北洋女子师范学堂读书,后来赴日法数国留学。
早年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武昌首义爆发后,在上海组织女子尚武会,招募500名女子敢死队员,奔赴前线,甚至不畏牺牲,把炸药捆在身上,装成孕妇,沈佩贞是敢死队的一员虎将,当时被称誉为“女界之伟人”。
为推翻反动没落的清朝封建帝制,沈佩贞当时满怀一腔热血满腔愤怒,认为女性身为国民,当效古代花木兰、秦良玉这些巾帼英雄,投身行伍,与男子一起担当起保家卫国的职责。
然而,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临时法约》竟然没有女子参政的规定。比起同盟会政纲中“男女平权”后退了一大步。
中国从来就是以男人为主导地位的社会。就是推翻了满清,建立了民国,妇女们仍然没有任何政治地位,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甚至于把女子同精神病患者、吸毒者、犯罪者、不识字者等同起来,一样对待。
沈佩贞怒不可遏,联合志同道合的诸多同志,组织“女子参政同盟会”,决定为“男女平权”进行不懈的斗争。
有一次,沈佩贞们准备到国民参议院讨个说法,然而门卫不让进,她们怒火中烧,群情激愤,硬闯进去,砸碎了会议厅所有玻璃,很多人手上鲜血直流。这时,一个警卫向前阻挠,愤怒的沈佩贞飞起一脚,把这个不识趣的年轻警卫踢翻在地,沈佩贞的拳腿功夫确实了得。
还有一次,沈佩贞带领30多个壮妇,闯进湖广会馆,吓得正准备参加大会的众议员正襟危坐、瑟瑟发抖,沈佩贞冲向主席台,把主持参议会的宋教仁秘书长一把抓住,然后左右开弓,声震屋宇,顿时宋教仁腮帮子一片血红,狼狈不堪。
然而,尽管沈佩贞为争取妇女们的权利作出了任何努力,最后还是以失败而告终。
这时候,很多狂热追随沈佩贞女权运动的女子们,最后,心灰意冷,有的患了忧郁症、有的自杀、有的出家为尼,而更多的女子又回到了原来固有的生活模式。
曾经豪气冲天的沈佩贞,曾经为推翻清延不惜性命的沈佩贞,曾经为女权运动不遗余力的沈佩贞,最后被各种顽固势力的阻挠和剿杀下,形单影孤,最后竟然背叛自己的初衷,投入了袁世凯复辟帝制的阵营。
她自诩“大总统门生”,积极为袁世凯称帝摇旗呐喊,四处奔波;袁世凯也投桃报李,赠与她“总统参议”的头衔,甚至跟袁大头眉目传情,甘心做他的地下情人,如果不是袁氏惧内,沈佩贞已成为他的小妾。
她甚至跟前清遗老,民国军界的实权人物江朝宗、段芝贵打得火热,凭借自己的美色,认他们做“干爹”、“干叔”,甚至在一些秘密会所,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丑事。
据说有一次,沈佩贞与江朝宗、段芝贵在一高级会所,借开会为由,行苟且之事,“划拳喝酒闻脚”,这事后来被小报披露后,恼羞成怒的沈佩贞亲率一队人马,闯进报馆,实施打砸抢。
这还不算完,沈佩贞竟然要求该报主编设宴陪罪、并在报上辟谣,主编不允,她又跑到主编家里大闹,主编闻讯回避,然而住在家中的另一个参议员却被一顿胖揍,下体挨了一脚,险些变成残废。
被莫名暴打的参议员不服,把沈佩贞一众人告上了法庭,袁世凯也卸磨杀驴,最后沈佩贞坐了半年监狱,并赔偿损失和医药费。
出狱后,沈佩贞销声匿迹,下落不明。
为理想而痛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看着它最终成为笑谈。
沈佩贞是一代女侠,还是“女流氓”?最后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