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波谲云诡的政治舞台上,贺兰敏之曾以显赫的身份短暂登场,却又因一系列荒唐行径迅速陨落,成为历史长河中一个令人唏嘘的悲剧人物。
皇亲贵胄:荣耀加身的起点
贺兰敏之出身不凡,是武则天亲姐姐韩国夫人武顺的儿子,魏国夫人贺兰氏的哥哥。武则天成为皇后后,为巩固势力,大力提拔母族。武则天的两位兄长武元庆、武元爽因早年对其母杨氏不敬,被武则天流放外地,最终客死他乡。乾封元年,武则天便让贺兰敏之出继外祖父武士彟,改姓武氏,袭封周国公。这一举措,不仅让贺兰敏之从一个普通的外戚子弟摇身一变成为武家嗣子,更赋予了他极高的政治地位和家族荣耀。
贺兰敏之自身条件也十分出众,他长相俊美,风流倜傥,在史书中被赞“年少色美”。同时,他才学不俗,曾参与兰台刊正经史的工作,还著有《三十国春秋》一书,展现出一定的文化素养和政治抱负。武则天对他寄予厚望,拜他为左侍极、兰台太史,让他聚集学士李嗣真、吴兢之徒,于兰台刊正经史,并撰写传记,意图培养他成为武家的标志性人物,助力自己掌控朝政。
罪行累累:触碰底线的堕落
然而,贺兰敏之并未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耀与机会,反而凭借着皇亲国戚的身份肆意妄为,做出了一系列令人发指的恶行,最终将自己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乱伦之丑:烝于荣国夫人
贺兰敏之最大的罪状之一,便是与自己的外祖母荣国夫人杨氏存在乱伦关系。据史书记载,“敏之既年少色美,烝于荣国夫人,恃宠多愆犯,则天颇不悦之”。杨氏作为武则天的母亲,在武则天掌权后地位尊崇。贺兰敏之与年逾八旬的外祖母发生这种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也严重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让武则天对他心生厌恶。
淫乱后宫:玷污准太子妃
司卫少卿杨思俭的女儿容貌出众,被唐高宗和武则天亲自选中,准备成为太子李弘的妃子,婚期都已确定。然而,贺兰敏之听闻杨思俭之女美貌,竟起了歹念,利用自己的权势和地位,强行对其进行了侵犯。这一行为不仅严重伤害了杨思俭一家,更让皇家的尊严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太子李弘的婚事因此被搅乱,直到咸亨三四年,22岁的李弘才与裴居道之女成婚。武则天对此自然愤怒不已,对贺兰敏之的容忍度进一步降低。
渎丧之失:荣国服丧期间的失礼行为
咸亨元年,荣国夫人杨氏去世。按照当时的礼仪制度,贺兰敏之作为外孙,应该在丧期内表现出极度的悲痛和哀悼,遵守丧礼的各项规定。然而,他却做出了一系列违背礼制的行为。他不仅私自脱掉丧服,穿上吉服,还在家中奏妓乐,饮酒作乐,尽情享乐。这种对长辈不敬、对丧礼不尊的行为,让武则天深感失望和愤慨,认为他根本没有悼念母亲的心,进一步坚定了对他进行惩罚的决心。
欺辱皇女:对太平公主侍女的侵犯
太平公主作为武则天唯一存活的女儿,深受武则天的宠爱。当时太平公主年幼,多次往来于荣国夫人之宅,其宫女随行。贺兰敏之竟对太平公主的侍女实施了侵犯行为,甚至有传闻称他还对年幼的太平公主有侮辱之举。这一行为彻底触碰到了武则天的底线,作为母亲,她无法容忍自己的女儿受到如此伤害,对贺兰敏之的怒火彻底被点燃。
贪污之罪:挪用追福佛像资金
武则天为了给母亲荣国夫人祈福,拿出内库中的大瑞锦,命令贺兰敏之建造一座大佛像。然而,贺兰敏之却中饱私囊,将用于建造佛像的资金私自挪用,用于个人私利。这种贪污行为不仅伤害了武则天对母亲的感情,也显示出他对武则天的命令阳奉阴违,进一步加剧了武则天对他的不满。
身死流途:罪有应得的结局
贺兰敏之的种种恶行,让武则天对他彻底失去了耐心和信任。咸亨二年,武则天列出贺兰敏之的五大罪状,将他剥夺一切官职,流放雷州。在流放途中,贺兰敏之无法忍受失落和耻辱,最终选择用马缰自缢而死,年仅二十九岁。神龙元年,贺兰敏之被追赠秦州都督、太子少傅,归葬于咸阳县洪渎原,但这迟来的追赠已无法改变他悲惨的结局。
贺兰敏之的一生,从皇亲贵胄的荣耀起点出发,却因自身的放纵和堕落,一步步走向了毁灭。他的故事警示后人,无论出身多么高贵,拥有多少权势,都不能肆意践踏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否则必将自食恶果,遭受历史的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