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彦之(?一691),隋朝学官。陇西狄道(今甘肃临洮)人。北周太祖时做中外府礼曹。北周闵帝即位,掌朝中的仪制。后历任典祀、太祝、乐部、御史等四曹大夫。封爵五原郡公、拜少宗伯。隋高祖杨坚称帝,任太常少卿、国子祭酒,礼部尚书。与秘书监牛弘撰《新礼》。后拜随州刺史。
人物生平
辛彦之(?一691),隋学官。陇西狄道(今甘肃临洮)人。九岁而孤,博涉经史,与天水牛弘同志好学。后人关,迁居京长安,北周太祖(于文泰)见其才而器重,引为中外府礼曹。时国家草创,朝臣多为武夫,各种仪注均由彦之修定。北周闵帝即位,由彦之与少宗伯卢辩专掌朝中的仪制。后历任典把、太祝、乐部、御史等四曹大夫。封爵五原郡公、拜少宗伯。
隋高祖杨坚称帝,任太常少卿、国子祭酒,礼部尚书。与秘书监牛弘撰《新礼》。杨坚命吴兴硕儒沈重与彦之论议,重不能以学识对抗,于是避席曰:“辛君所学谓金城汤池,无可攻之势。后拜随州刺史,砥身力行、举止效仿古人所为,多有惠政。隋统一后,辛彦之在制朝廷礼典和修定仪注上颇有贡献。
人物著作
著有《坟典》、《六官》、《礼要》、《新礼》、《五经异议》,皆佚亡。
史书记载
《隋书·辛彦之传》:
隋辛彦之,任随州刺史,后迁潞州,俱有善政,并崇信佛教,于城内建塔二处。开皇十一年(591),州人张元暴死,数日后复活,谓神游上天,见新建殿堂,极为崇丽,人云为潞州刺史辛彦之所造。彦之听说,自知不久人世,果然于这一年卒于州府。
辛彦之,陇西狄道人也。祖世叙,魏凉州刺史。父灵辅,周滑州刺史。彦之九岁而孤,不交非类,博涉经史,与天水牛弘同志好学。后入关,遂家京兆。周太祖见而器之,引为中外府礼曹,赐以衣马珠玉。时国家草创,百度伊始,朝贵多出武人,修定仪注,唯彦之而已。寻拜中书侍郎。及周闵帝受禅,彦之与少宗伯卢辩专掌仪制。
明、武时,历职典祀,太祝、乐部、御正四曹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奉使迎突厥皇后还,赉马二百匹,赐爵龙门县公,邑千户。寻进爵五原郡公,加邑千户。宣帝即位,拜少宗伯。高祖受禅,除太常少卿,改封任城郡公,进位上开府。寻转国子祭酒。岁馀,拜礼部尚书,与秘书监牛弘撰《新礼》。吴兴沉重名为硕学,高祖尝令彦之与重论议,重不能抗,于是避席而谢曰:“辛君所谓金城汤池,无可攻之势。”高祖大悦。后拜随州刺史。
于时州牧多贡珍玩,唯彦之所贡,并供祭之物。高祖善之,顾谓朝臣曰:“人安得无学!彦之所贡,稽古之力也。”迁潞州刺史,前后俱有惠政。彦之又崇信佛道,于城内立浮图二所,并十五层。开皇十一年,州人张元暴死,数日乃苏,云游天上,见新构一堂,制极崇丽。元问其故,人云潞州刺史辛彦之有功德,造此堂以待之。彦之闻而不悦。其年卒官。
谥曰宣。彦之撰《坟典》一部,《六官》一部,《祝文》一部,《新要》一部,《新礼》一部,《五经异义》一部,并行于世。有子仲龛,官至猗氏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