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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被杀是偶然还是必然

作者:Marshall2022-06-29      来源:历史资料网

千古之下,人们在嗟叹之余,发现诸如干涉立储,犯上抗命,反对议和,坐拥重兵这些理由似乎没有一条能单独证明“岳飞必须死”这一结论。在冤案存在多处疑点,历史细节已经不可能还原的情况下,多重因素合力成了人们能够接受的唯一解释。

对岳飞的死,史书多有记载,且正史野史几乎一致地认为是秦桧害死岳飞。史书记载,岳飞蒙冤时,当时另一著名将领韩世忠闯进相府见秦桧:“岳飞到底有什么罪,你要害他?”秦桧回答:“其事莫须有。”此时秦桧大权在握,有恃无恐,一句话就把韩世忠给打发了。这也成了奸相秦桧迫害岳飞的直接证据。

史料称,秦桧给岳飞罗织了三条罪名,第一条罪名,说岳飞在军中抱怨,国家没救了,皇上不修德。这叫“指斥乘舆”批评皇帝。第二条罪名,岳飞在撤军时问张宪“这天下事应该怎么办啊?”张宪回答:“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第三条罪名,岳飞跟张宪说:“我跟太祖爷一样,都是32岁当节度使。”这三句话,分开看是没什么问题的。但连起来听,却给人无限的想象空间。历史学讲究“剪刀+糨糊”,秦桧对此自是熟稔,把这三句话粘合在一起就是——岳飞想取而代之。这样岳飞想不死都难了。

秦桧为什么要害岳飞呢?一说,岳飞是抗金的主战派,秦桧是主和派。政见不同,官场倾轧,打击异己,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巩固权势地位,当然得迫害主要政敌的主战派岳飞。二说,秦桧是汉奸,是金兵在南宋的卧底。这有史为证,秦桧,宋徽宗政和年间中进士,曾任御史中丞,并主张与金国作战。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随徽、钦二宗等被俘至北方,转而鼓吹合议,成为金太宗弟挞懒的亲信。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秦桧被挞懒遣归以为内应。正因此两点,秦桧是陷害忠良岳飞的元凶被坐实,也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杭州栖霞岭东南麓埋葬着南宋民族英雄岳飞的忠骨。墓旁有四尊跪像,为首的便是一代奸相秦桧。忠奸真伪的鲜明对照,传达的是忠臣流芳百世、奸臣遗臭万年的历史理念。

害死岳飞的主谋是谁?

近代以来,随着还原历史真相的思潮渐起,为秦桧翻案的文章也日益增多。我国近代“史学四大家”之一吕思勉,在其1923年所著的《白话本国史》“论秦桧和岳飞”就直接为秦桧鸣不平。书中写道,“和议在当时,本是件必不能免的事。然而主持和议的秦桧,却因此而大负恶名,真冤枉极了。当议割三镇的时候,集百官议延和殿,主张割让的七十人,反对的三十六人;秦桧也在三十六人之内。”可见秦桧开始是不主张议和的。

后又论述了撤军缘由,“诸将自夸雄豪,刘光世、张俊、吴玠兄弟、韩世忠、岳飞,各以成军,雄视海内……廪稍惟其所赋,功勋惟其所奏;将版之禄,多于兵卒之数;朝廷以转运使馈饷,随意诛剥,无复顾惜,志意盛满,仇疾互生。……其后秦桧虑不及远,急于求和,以屈辱为安者,盖忧诸将之兵未易收,浸成疽赘,则非特北方不可取,而南方亦未易定也。”作为宰相的秦桧,眼见各路军马渐成军阀之势对朝廷产生威胁,自然会对皇上进言“撤军议和,削兵权”以保皇权,这是他的职责所在。

可见,说秦桧是迫害岳飞的主谋确实有些冤,况且,作为宰相的秦桧要杀封疆大吏的岳飞,没有高宗的首肯,是万万不可能的。

其实,在明代就有人为秦桧鸣冤,明代诗人文征明的词作《满江红·拂拭残碑》写道:“岂不念,中原蹙;岂不惜,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古休夸南渡错,当时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词中直接点明,秦桧只不过是“奉帝旨”而已。因为古代史家都有“为圣君诲”的传统,所以后来正史少有为秦桧鸣屈的。

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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