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佳·隆科多(?-1728年),字竹筠,满洲镶黄旗人,清圣祖孝懿仁皇后之弟,一等公佟国维第三子,清朝康熙,雍正时期重臣。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隆科多被授为一等侍卫,又被提拔为銮仪使,兼正蓝旗蒙古副都统。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康熙帝临终,隆科多被召到御前,成为顾命大臣。雍正二年(1724年),隆科多兼领理藩院的事务。充任纂修《圣祖实录》《大清会典》的总裁,并且监修《明史》。
不久又被赏赐双眼花翎、四团龙补服、黄带、紫辔。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以隆科多结党营私、私藏玉牒为由,公布其四十一条大罪,将隆科多永远禁锢。雍正六年(1728年),隆科多死于幽禁禁所。
隆科多为康熙,雍正两朝皇权争夺中关键的人物,官至吏部尚书,一等公。
人物生平
早年任职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隆科多被授为一等侍卫,又被提拔为銮仪使,兼正蓝旗蒙古副都统。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因属下违法,康熙帝责备隆科多没有实心办事,故而罢免其副都统、銮仪使的职务,仍在一等侍卫上行走。
康熙五十年(1711年),隆科多被授为步军统领,掌握京师警卫武力。
深受重用
隆科多出任步军统领后,康熙帝通过朱批告诫他:“你只须行为端正,勤谨为之。此任得到好名声难,得坏名声易。兄弟子侄及家人之言,断不可取。这些人初次靠办一两件好事,换取你的信任,之后必定对你欺诈哄骗。先前的步军统领费扬古、凯音步、托合齐等,都曾为此所累,玷辱声名。须时刻防范。慎之!勉之!”字里行间中透漏出康熙对隆科多的关爱之情。但是康熙也同时指出,隆科多必须同自己的家人以及朋友保持距离,不参与结党才可以保住步军统领的位子,朱批中的告诫之语令隆科多做事时十分谨慎。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隆科多任理藩院尚书,仍署理步军统领。康熙帝不仅专门委派隆科多秘密监视被圈禁的废太子爱新觉罗·胤礽和大阿哥爱新觉罗·胤禔,随时密奏二人的有关消息,还让他秘密监视京师内的宗室王公和部院重臣的动向。这个时候的隆科多尽职尽责,表现出色。
位极人臣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康熙帝临终,隆科多被召到御前,接受顾命。
雍正帝即位之后,因隆科多拥戴有功,命其与大学士马齐总理事务,并且承袭一等公的爵位,加授为吏部尚书。后加封为一等阿达哈哈番,并令隆科多的长子岳兴阿承袭。而隆科多的次子玉柱从侍卫的身份被授为銮仪使。当时隆科多极其受雍正帝的宠信,雍正帝称呼他舅舅而不称呼其名。雍正帝即位之初清廷铨选官吏,隆科多可以不经奏请,任意挑选,当时被称为“佟选”。
雍正元年(1723年),隆科多与川陕总督年羹尧一起被加封为太保。
雍正二年(1724年),隆科多兼领理蕃院的事务。充任纂修《圣祖实录》、《大清会典》的总裁,并且监修《明史》。不久又与年羹尧一起被赏赐双眼花翎、四团龙补服、黄带、紫辔。
恃宠获罪
雍正三年(1725年),隆科多被撤掉了步军统领的职务。隆科多次子玉柱因为品行恶劣,被夺职罢官,交由隆科多管束。时值年羹尧获罪,雍正帝以都统范时捷疏劾欺罔贪婪诸,发布上谕说:“之前因为隆科多、年羹尧颇有功劳,所以朕给予他们与常人不同的待遇,于是他们就结党营私、专擅朝政,有些事欺隐朕。”随即命令隆科多上缴所赐的四团龙补服,并且再也不能用双眼花翎、黄带、紫马。因为随便弹劾金南瑛,责备隆科多有意扰乱,削太保和一等阿达哈哈番世职,命令隆科多去阿兰善等处修城开垦土地。
雍正帝告诫隆科多说:“朕登位之初,你与年羹尧都被朕当做心腹,丝毫不加猜疑防范。谁知道朕视为一道的心腹,竟敢有二心,招权纳贿,擅自作威作福,欺骗辜负朕的一片心意,朕怎么能姑息养奸呢?以前明珠、索额图勾结营私,圣祖解除他们的重要职位。你和年羹尧如果还不知道畏惧,不痛改前非,要像明珠等人那样,这是万万不能的!前车之鉴要特别注意,你们内心要加强防范,不要自取灭亡。”
雍正四年(1726年),隆科多家仆牛伦依仗权势索取贿赂,事情败露后面见法官,审讯得到隆科多收受年羹尧、总督赵世显、满保,巡抚甘国璧、苏克济行贿。谳上,雍正帝命斩牛伦,罢免隆科多的尚书职务,令隆科多料理阿尔泰等路的边疆事务。不久命他前去勘察中国与俄罗斯的边界。起初,隆科多与阿灵阿、揆叙结党营私,与年羹尧交结。等雍正帝尽发阿灵阿、揆叙及年羹尧罪状,宣示中外,而受隆科多引荐的侍郎查嗣庭又被诛,雍正帝诘问隆科多,隆科多不以实对。
幽禁去世
雍正五年(1727年),隆科多与沙俄谈判边境问题,即将成功,但由于结党营私,并私藏玉牒,雍正帝抓到罪证立即谴其回京逮捕、抄家;十月,定隆科多四十一条大罪,于畅春园附近外围筑屋三楹,将隆科多永远禁锢。隆科多长子岳兴阿撤职、次子玉柱发配黑龙江。
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隆科多死于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