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制人臣儆心录》,是清初王永吉所撰,颁布于顺治十二年,即1655年。因为有顺治皇帝作的序,所以有“御制”二字。儆心,意思是警惕自己的思想。换言之,就是要有自律意识。
作者王永吉,字修之,号铁山,江南高邮,即今江苏高邮人。明天启五年进士,任知县。崇祯十五年,擢升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官至蓟辽总督。明朝灭亡后,王永吉降清,顺治二年任大理寺卿,四年任工部侍郎,八年任户部侍郎,十年升兵部尚书。次年转都察院左都御史,擢秘书院大学士。顺治十六年卒。谥号文通。
写作背景
王永吉写作此书的背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盖因勋臣谭泰、石汉,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因推论古来奸臣恶迹,训戒群臣,俾共知炯鉴也。”其中谭泰为满洲正黄旗人,授征南大将军,屡建战功,后被指恣意专横、营私擅政,顺治八年被处死。
陈名夏,明崇祯十六年进士。后投靠李自成的大顺政权,又降清,官至秘书院大学士。因勾结朋党、擅权乱政而被弹劾,顺治十一年被杀。可见,顺治年间的几起大案要案,引发了统治者对吏治问题的思考,使其感到有必要告诫百官以此为鉴。而警示的关键,在于从思想上引起重视,强化为官者的自律意识。
内容
御制人臣儆心录》由植党论、好名论、营私论、徇利论、骄志论、作伪论、附势论和旷官论八个部分组成,基本涵盖了古代官场的主要弊端。
这八种现象是古代官场的常见病,也是腐败的诱因,甚至有的本身就是腐败。
需要指出的是,封建官场腐败的根源在于封建制度本身,以及寄生其中的官僚体制。腐败的实质是滥用公共权力,产生的背景是私有制度,并与剥削阶级、国家存在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
封建最高统治者以天子自居,建立的是“家天下”的王朝;统治阶级压迫和掠夺广大劳动人民,造成社会贫富两极分化。这是最大的腐败。此外,封建官场腐败还与官僚体制的以下几个显著特点有关。
一是严密的人身依附关系。封建官场普遍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上司掌控下属的政治生命,下属的奖惩黜陟完全由上司决定。衙门内部及官员之间互相联络,一损皆损,一荣皆荣。这种关系在家族中依靠血缘维系,在国家层面即官场则主要靠金钱、情感维系。这就为权钱交易、拉帮结派提供了温床与土壤。
二是所挂靠的是人治而非法治的社会。人治社会权比法大,制度只是一块可以随时更换的招牌。新王朝建立伊始,一些有作为的帝王都会狠抓吏治,规章制度也能较好地发挥作用。但逢衰世或者政治昏暗,规章制度便形同虚设,或者废置无常,如同儿戏。反腐败没有制度上的根本保障,也就无法遏制腐败。
三是融化在官僚体制中的传统亲情文化。具体表现为官员对门生故吏的认同,以及在提携时亲情和友情成为优先考虑的因素。亲情、友情重于职业操守,“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这种氛围中,为官者的道德耻辱感接近于零。
面对腐败的现实,封建统治者以及有识之士也曾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良方。但是他们看不到或不愿看到官僚体制以及封建制度这个根本弊端,而只能用传统的方法即法治与德治进行治理。法治指用法家的严刑酷法,这是事后的惩治。
但严惩贪官污吏只能收效一时,不能永久根治。而且在古代人治社会,高压惩治稍一松懈,官场贪风即会反弹。德治指用儒家的道德礼教,这是事先的防范。在同一个体制下,官员个人的品行会有天壤之别。
德治的目的在于培养官员的为臣之道,而其中首要的就是官员的自律行为。《御制人臣儆心录》就是培养官员自律意识的一部“教科书”。
对从政者的教育是不可缺少的必修课,即便在今天也是如此。而古为今用,又是教育的一种重要方式。因此,这本书仍然具有它的现实价值。
阅读此书,思考古今官场的通病,可以加深我们对治理腐败等顽症痼疾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并促使我们进一步探讨在新形势下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