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年-1239年/1240年1月19日),幼名星郎,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广东增城(今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南宋名臣、诗人。
崔与之为宋光宗绍熙四年(1193年)进士,初授浔州司法参军。历任广西提点刑狱、金部员外郎、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秘书少监等职,为官廉洁奉公,在淮东练兵抗金,政声卓著。嘉定十四年(1219年)出为知成都府兼成都路安抚使,两年后升任四川制置使。
任内安边积财,举贤抚士,使蜀中宁谧。嘉定十七年(1224年)辞官归乡,此后“八辞参知政事,十三辞右丞相”,除端平元年(1234年)为平摧锋军变而暂任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外,终不出仕。嘉熙三年(1239年),崔与之以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致仕,数月后逝世,年八十二。累赠太师、南海郡公,谥号“清献”。
崔与之不仅勤于军政,在学术上亦有建树。他被称为“岭南儒宗”,所开创“菊坡学派”被认为是岭南历史上的第一个学术流派。又颇有词章造诣,开岭南宋词之始,有“粤词之始”之称。今有《崔清献公集》传世。
人物生平
立志报国
崔与之生于广东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一个清贫的医生家庭。还在少年的时候,他的父亲崔世明就因病去世了,崔家因此家境困窘。但崔与之自少便有大志,立志救国济民。他刻苦读书,钻研经史,务求通晓大义,文章写作朴实得体。待人接物,办理事情,为人也十分机警。
在青年时,崔与之多次参加科举考试,都没有中榜,他于是寄望于出外求学。直到三十二岁时,由于得到增江书友林仲介等人的慷慨资助,崔与之终于能够跨出增城,一酬宏愿。他不远千里,单身远涉关山,步行到京师临安(今浙江杭州),入太学读书。崔与之在学舍埋头苦读,在三年后的宋光宗绍熙四年(1193年)高中一甲进士,成为岭南第一个由太学生考上进士的人,从此步入仕途。
登第之后,崔与之被调往荒远的广西浔州(今广西桂平),担任从八品的浔州司法参军。他不避艰苦,尽心公务。有一次,巡按到浔州视察,但接待用的驿所却因年久失修而不能使用。郡守要崔与之主持维修,限令几日内完成。仓猝之下难以找到屋瓦,崔与之就叫属下用茅草盖屋顶,将屋内整饰一新,按时完成了任务。
不久,用来储备谷物、调节物价、赈济灾荒的粮食仓库也因久未修葺而漏雨,郡守便打算卖掉储粮。崔与之得知,不顾官卑言轻,坚决反对。郡守改变主张,命崔与之负责修粮仓。崔与之以保粮为重,将自己居所的屋瓦拆下换用茅草,而把屋瓦盖在粮仓上。郡守因此赏识他的胆识才干,推荐他转任淮西提刑司检法官。
在淮西路,一个大京官的儿子称霸乡里,人们告状,许多官吏都不敢受理。状纸递到崔与之那里,他拍案而起,不畏权势,秉公判决,责令乡霸退还民田。那京官闻讯,非但没有怪罪崔与之,还表示赞许,把他推荐给朝廷。
其后,崔与之先后调任建昌军(今江西南城)新城县知县、邕州(今广西南宁)通判等职务。在新城,他整顿赋税,减免各种中间环节和费用。他规定,百姓应缴纳的钱粮直缴官衙,已缴纳的不准滥追,未缴纳的不准随便责罚,改变以前官差追缴赋税使不少民户倾家荡产的陋习。这一来,百姓争先恐后缴税,开创了未有施一次刑罚而办好赋税的德政。
在邕州,知州盘剥士卒,克扣衣粮,激起哗变。崔与之奉命摄知邕州事,处理此事。他从自己驻守的宾阳赶到邕州,不顾危险,冲门而入。待叛军安定后,暗中查出一名为首滋事者,予以处斩,余者不究,迅速将兵变平息,使邕州恢复安宁。后升为“发遣宾州军事”,任内使州政清简。
五十三岁那年,崔与之升任广西提点刑狱。广西路包括海南岛、雷州,大部分是荒寂之地,属边远军州,海南岛更是没有朝廷要员去过。崔与之不辞劳苦,跑遍广西的二十五个军州。准备去海南时,他的下属说:“海滨有神灵,要渡海先得求神祷告,否则很难成功。”崔与之却不以为然,说:“海南各地官吏长期违法鱼肉百姓,我去为民除害,哪里需要神灵批准庇佑!”
尽管第一次渡海因风浪大作船舵折断被迫返航,他仍然不懈努力,第二次出海时终于到达琼山县。每次到各地巡察,他都自带费用,一切公务开支按日计给,不用地方分毫;又在各地张榜明示,奖廉肃贪,公正判案,官民深为震撼。崔与之往返辛劳,殚精竭虑,几年之内,已是鬓发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