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自晋(1583~1665),明末清初的著名戏曲家。字伯明,晚字长康,号西来,双号鞠通。生于明万历癸未年九月十八日,卒于清康熙乙巳年二月二十六日,享年八十三岁。沈自晋出身于吴江沈氏家族,淡泊功名,待人温厚,勤学博览,富有文才。他更有非凡的音乐天赋,终生酷爱,钻研不息,是剧坛江派的健将。著作有《黍离续奏》、《越溪新咏》、《不殊堂近草》等。
人物简介
沈自晋,字伯明,号西来,又号长康,晚号鞠通生,江苏吴江人。弱冠补博士弟子员,深沉好古,旁及稗官野史,无不穷搜。沈自晋在二十岁左右的时候曾考中秀才,之后不在追求功名。明亡后,隐居吴山,与子辈作曲赋词,优游以终。
由于经历了明王朝灭亡(1644年),使得沈自晋的作品风格前后有所不同:前期多是投赠祝寿、咏物赏花、男女风情等闲适的作品,清丽典雅,明亡以后,他在散曲里反复写自己的故国之思,家园之念,发抒兴亡离乱的悲痛感伤,雄劲悲凉,风格为之大变。
现存传奇作品有《翠屏山》、《望湖亭》,《奢英会》(仅存收录在《南词新谱》中的五支佚曲)。另又《广辑词隐先生南九宫十三调词谱》(简称《南词新谱》),对研究南曲腔格和搜辑晚明戏曲作家,尤其是吴江沈氏家族资料,很有用处。
沈自晋的散曲集有《黍离续奏》、《越溪新咏》、《不殊堂近草》,合称《鞠通乐府》,多写明末清初江南一带的离乱情景;沈自晋的散曲作品还有散存于冯梦龙编的《太霞新奏》中的七套套曲、七支单曲以及散存于《南词新谱》的十三支单曲。诗作存二十二首,清代乾隆五年辑《吴江沈氏诗集录》存三首,《南词新谱凡例续纪》中有《和子犹辞世原韵》七律二首,《鞠通乐府》内插附《自题小像》等十七首。
作品特点
沈自晋善度曲,尤精音律,曾将沈璟《南九宫十三调曲谱》,增补为《广缉词隐先生增定南九宫十三调词谱》(简称《南词新谱》),较原本更精详。
沈自晋的词曲,宗尚家风,谨守绳墨,而辞句清新,神情兼妙,一时曲家如范文若、卜世臣、冯梦龙、袁于令等,群相推服。冯梦龙所选《太霞新奏》,推沈作为压卷。范文若则有"曲学年来久已荒,新推袁(于令)沈(自晋)擅词场"等赞美之辞。
曲学理论
沈自晋的曲学理论主要集中在《南词新谱》中。他在客观看待新声丽词前提下,辩证地看到:考古可以备法析疑;从今可以传调广教,两者相济方能增强戏曲艺术的生命力。所以沈自晋在修订增补《南九宫十三调曲谱》的过程中于谨守家法的同时,与时俱进,广辑新声丽词,努力将格律声腔、才情美藻各自独胜合为两者同时兼擅的双美。
从《重定南词全谱凡例》中可以看出:遵旧式、禀先程、重原词、参增注、严律韵、慎更删等原则侧重体现了沈自晋谨守词隐先生矩矱,在宫调格律的标注、体式的总结分析和例曲的选择上多遵从原谱,在客观求实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增补,以期新谱更加精准详细、简便直捷,而不为虚华炫目。特别在“严律韵”中,沈自晋认为“语曲以律,其在天人相与之际乎!”极力推崇合律依腔发于自然的主张。
在“稽左手”原则中,沈自晋还点明了戏曲艺术的社会娱乐价值:试思新声一传,群响百和,维时授以清歌,则娇喉吐珠,协比丝竹,飞花斗月,震座倾怀;更令习而登毯,则镟绦在握,递笑传声,骨节寸灵,雅俗心醉。可见沈自晋重视的是戏曲通过声、动所取得的审美动人且雅俗共赏的娱乐效果,而非传统意义上的风教作用,这可以在他自己的戏曲创作中得到证实。
在肯定戏曲娱乐价值的同时,沈自晋亦认识到戏曲艺术的文化传承价值:盖声音之道通乎微,一人有一人手笔,一时有一时风气,历历尽然。予兹集,乃博访诸词家,实核其作手,可一览而知其人、论其世,非止浪传姓字已也。这主要是因为沈自晋遭遇明清鼎革,晚年生活在清代,在整理有明一代之戏曲词谱的过程中,通过戏曲作品知人论世,感念故国,所以也就肯定了戏曲艺术能立言传世的文化传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