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初年,大名宗城(今河北广宗)范氏家族以清廉家风与治国才能闻名朝野。作为宰相范质之子,范旻(936-981年)自幼浸润于父亲“循规矩、慎名器、持廉节”的教诲中,其仕途既承载着家族荣耀,亦因刚直性格与清廉操守在北宋政坛留下深刻印记。从地方治理到中央财政,从边疆御敌到制度革新,范旻的职位变迁折射出北宋初年政治生态的复杂性与士大夫精神的坚守。
一、从荫官起步:以父荫入仕的早期历练
范旻的仕途始于父亲范质的政治余荫。十岁能属文的他,凭借宰相之子的身份,初授右千牛备身、太子司议郎,后迁著作佐郎,转度支员外郎,判大理正事。这一系列职位虽属荫官体系,却为其积累了宝贵的政务经验。例如,在判大理正事期间,他主持司法审判,以“持法平允”著称,甚至获得宋太宗“书生亦能断狱”的赞誉。
北宋初年,范旻被外放为开封县知县,直接参与地方治理。开封作为北宋都城,政务繁杂,范旻在此期间展现出卓越的行政能力。他整顿吏治、减轻赋税,甚至亲自处理民间纠纷,其“勤事爱民”的风格为后续仕途奠定基础。宋太祖赵匡胤对其颇为信任,特许他在淮南转运使任上“便宜从事,不用一一中覆”,赋予其高度自主权。
二、岭南治理:移风易俗与御敌守城的双重挑战
岭南平定后,范旻迎来仕途的重要转折点。开宝五年(972年),他任邕州(今广西南宁)知州兼水陆转运使,面对南汉旧地“轻医药、重鬼神”的陋习,他以个人俸禄购置药物,治愈数千百姓,并将药方刻石立于州署墙壁,彻底改变当地医疗观念。这一举措被《宋史·循吏传》记载,成为北宋地方治理的典范。
邕州任上,范旻更以军事才能闻名。南汉旧将邓存忠率2万余人攻城,他“屡出亲战,矢集于胸”,仍坚持“坚垒固守”70余日,直至援兵抵达。此役中,他身先士卒的勇气与坚守待援的谋略,赢得宋太祖“真忠臣”的褒奖,并赐玺书、钱二百万,迁库部员外郎。岭南治理的经历,使范旻从地方行政官员成长为文武兼备的复合型人才。
三、中央枢纽:漕运改革与财政管理的核心角色
范旻的才能很快被中央朝廷注意到。开宝九年(976年),他任淮南路转运使,负责江淮之间稻米运输。通过优化水陆转运体系,他将运量提升至“自大唐贞元年间倍增”,解决了北宋都城汴京的粮食供应难题。宋太宗评价其“有心计”,并召为工部郎中,参与国家财政改革。
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吴越王钱俶纳土归宋,范旻被任命为考功郎中、权知两浙诸州军事。他针对吴越地区“徭役赋税繁重琐碎”的问题,上书请求废除柴米、蔬菜、簸箕扫帚等苛税,获宋太宗采纳。这一改革不仅减轻百姓负担,更巩固了北宋对江南的统治,彰显其“为民请命”的士大夫精神。
四、三司副使:财政中枢的得力干将
宋太宗北征太原时,范旻被召为右谏议大夫、三司副使,执掌吏部选事并加给事中。三司作为北宋最高财政机构,掌管全国赋税、漕运与盐铁专卖,范旻在此职位上展现出卓越的协调能力。他优化漕运路线,提高粮食运输效率;整顿盐铁专卖,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同时严格吏治,打击贪腐行为,其“清廉自守”的作风赢得朝野尊重。
然而,范旻的刚直性格也使其陷入政治漩涡。太平兴国五年(980年),他因“受人请求擅买竹木入官”被三司使王仁赡弹劾,贬为唐州司户参军。尽管此事涉及程序瑕疵,但宋太宗未否定其能力,次年即将其调任他职。这一事件既反映北宋官场“人情与规则”的冲突,也凸显范旻“不专权、不贪污”的品格底线。
五、历史回响:清廉家风与实干精神的传承
范旻的仕途虽因“擅市竹木”案戛然而止,但其政治遗产影响深远。其子范贻孙继承家学,以进士及第入仕,官至主客员外郎;其父范质“清廉如水,家无余财”的家风,更成为北宋士大夫的楷模。范旻在岭南刻石传方的医药改革、在淮南优化漕运的制度创新、在两浙废除苛税的民本实践,均被后世史家载入《宋史·循吏传》,成为北宋“清官文化”的重要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