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有关席间行令的具体描写有很多次,然而每次描写都各有侧重,绝无重复,且新奇迭出,如第二十八回中描写的冯紫英家宴时所行之“女儿令”,就是作者描写在贾府之外宴席中唯一一次所行之令,因席间请了唱小旦的蒋玉菡、锦香院的妓女云儿并许多唱曲儿的小厮等人,所以也算是书中描写酒令中最通俗的一种。
“女儿令”,属于诗词曲文类酒令之一。据宋涛主编的《酒经》中的介绍:所谓诗词曲文类酒令,凡诗词、散曲、戏曲、谚语、俗语、成语、曲故、文章、文字的吟咏联缀、拆合贯句等,都属这一范畴。此类酒令具有一定难度,每令一出,都有切合题意及押韵、时间等方面的要求、限制。旧时多行于士大夫、文人雅士之间。
此类酒令主要有作诗令、说诗句、回环令、文字游戏令、故事令、混合令等几种,而“女儿令”又分属为“说诗句”中的一种。说诗句,是指本令与作诗令的区别在于所说之诗句是古人现成的诗句,不是自己即席作的。说诗时,令官有许多独特的规定,有种种的变化花样。主要有:诗中含字令(又分为:含数目字、含乐器名字、含五色字、含花名字、含药名字、含干支字、含某字等)、诗分真假令、女儿令、改字诗令、混合令等。
据《酒经》中解释,女儿令有数种行法,如“女儿愁,悔教夫婿觅封侯”之类,一法也。凡女儿之性情、言动、举止、执事,皆可言之。下七字用成句更妙。《酒令丛抄》只出了题目,并未引例子。《红楼梦》中的“女儿令”,由宝玉提出,以女儿的“悲、愁、喜、乐”四字限定,抒写女子的多种情绪,体现女子之美,具体要求是:“如今要说悲、愁、喜、乐四字,却要说出女儿来,还要注明这四字原故。说完了,饮门杯。酒面要唱一个新鲜时样曲子;酒底要席上生风一样东西,或古诗、旧对、《四书》、《五经》、成语。”
由此可见,酒底的要求完全符合“说诗令”的要求,而酒面的要求作者则别出心裁,要在席者吟唱小曲一首。这里的新鲜时样曲子是指时调小曲,即中国明清时期盛行的地方戏曲剧种,也称清音、清曲。兴起于明宣德、正统年间,遍布南北,品种繁多,清代初叶以后,流传更盛,在演唱和伴奏技巧上也日益精湛。小曲来源于民间,流布于民间,难免精华与糟粕并存,但无论精华也罢、糟粕也罢,至少保留了那种活泼的“真”,冯梦龙在“叙山歌”中说:“世但有假诗人,无假山歌。”小曲代表了当时社会的某些真象和人们某些思想与欣赏倾向。
《红楼梦》一书中酒令与小曲不少,但那些,或行于所谓“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的宴会席上,或行于闺阁淑女雅聚时,已经完全贵族化了,只有这里的几支曲子出于歌童、妓女、优伶、浪子的聚会,基本上符合小曲的本来命意,山间水滨、酒肆妓馆、率性而作,不等大雅,俚俗浅近。这些作品有时也许粗俗甚至猥亵,但这就是小曲,这就是明清小曲的本来面目。为了让读者有个初步了解,所以先以锦香院云儿之曲为引,为后文诸人唱曲埋下伏笔。
为了迎合席间人物的不一,作者轻轻一笔,便在本属雅令的“女儿令”中,植入了另一种通俗的席间游戏,使得此令成为雅俗同体的通令,既继承了传统酒令的精髓,又揉进了时代文化元素,在塑造人物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不妨一一析之。